以“如我在诉”的同理心 办好涉老家事案件
在司法实践中,须以“如我在诉”的同理心,将司法为民理念贯穿涉老家事案件审理全过程,通过公正裁判与温情服务,让老年人共享法治文明建设成果。
人口老龄化是21世纪我国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老年人权益保障事关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为新时代老年权益司法保障提供了根本遵循。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亿万百姓福祉和社会和谐稳定,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肩负着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在司法实践中,须以“如我在诉”的同理心,将司法为民理念贯穿涉老家事案件审理全过程,通过公正裁判与温情服务,让老年人共享法治文明建设成果。
涉老家事审判是老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要屏障,直接关系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安”的实现。近年来,随着家庭结构变化与社会观念转型,“带孙费”、意定监护、精神赡养等新型家事纠纷频发,呈现出“利益诉求多元化、矛盾化解复杂化、情感修复艰难化”的特点,呼唤法院以更精细的司法服务,回应老年人在人身权、财产权、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多元诉求。
心怀“国之大者”,将司法工作融入国家治理大局。在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司法工作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更是服务国家战略、回应民生需求的基础性工程。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持续加速,老年人权益保护已成为衡量国家治理水平的重要标尺。司法机关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参与者,其职能早已超越传统“定分止争”的范畴,更在于通过每一起涉老“小案件”的公正审理,将法律温度传递到社会神经末梢,筑牢民生保障的“安全网”,夯实社会和谐的“压舱石”。各地法院持续探索家事审判与老年人权益保护融合模式,将心理疏导、社区帮扶等非诉讼手段引入纠纷解决,推动司法保护从“事后救济”向“源头预防”延伸,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自1991年在全国率先设立老年法庭以来,始终坚持“司法护老”理念,不断探索创新涉老审判机制。2023年,静安区法院首创涉老案件全流程观护体系,在立案、审判、执行等阶段对老年当事人进行全要素保护。以“红黄绿”三色标记涉老案件,至今共对6600余件案件予以分级分类标注、分需分层处理的全流程观护,庭前解纷率达50%,执行完毕金额超亿元,积极主动服务保障国家战略落地落实,努力推动司法护老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探索城市治理现代化破冰探路。
弘扬优秀文化,将孝亲敬老的价值导向贯彻审判全过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百善孝为先”“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理念源远流长,为现代司法实践提供了深厚的文化滋养。如笔者审理的九旬老人赡养纠纷案中,钱老太将8万余元动迁款赠与小儿子并约定共同生活,后因家庭矛盾搬到养老院,起诉要求三子女支付赡养费。这是一起“老养老”赡养纠纷,笔者以“孝为德之本”的传统伦理为指引,既考虑经济赡养需求,又兼顾亲情关系修复,通过走访街道老年维权站、养老院等了解实情,结合“家和万事兴”的价值观疏导子女间的对立情绪,最终促成赡养协议达成,并特意拍摄全家福赠予老人,让破损的亲情在司法温情中修复。同样,吴老太诉女儿精神赡养案的审理,彰显了“敬亲”传统在现代司法中的创造性转化。老人因女儿数次未接电话怀疑被“拉黑”,起诉要求给付赡养费并定期探望,实则源于对精神陪伴的深层渴望。笔者通过“背对背”调解与亲情教育,促使女儿当场承诺每周回家陪伴母亲,并建立定期回访机制持续督促其履行精神赡养义务,确保老人真正获得情感慰藉。此类基层司法实践表明,涉老家事审判既是法律适用的过程,更是传统文化传承的载体。人民法院需以弘扬孝亲敬老的家风建设为重要抓手,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理念转化为司法裁判的价值指引,引导当事人树立“尊老为德、敬老为善”的伦理共识,推动形成尊老、爱老、敬老的良好社会风尚。
完善服务机制,以需求导向构建全流程保障体系。聚焦老年群体实际司法需求,推动司法资源下沉基层末梢。通过将诉讼服务中心深度嵌入综治中心实体平台,设立“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窗口和服务专线,实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快速对接;为调解涉老案件提供快速立案通道,配备专人跟踪督办,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针对特殊群体保障,创新推出“靶向式”司法服务举措,对行动不便、文化程度较低、举证困难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庭审、志愿者协助书写材料、依职权调取证据等人性化服务,破解程序壁垒以保障权益。深化源头治理实践,构建“预防-调解-化解”全链条工作格局,如静安区法院连续12年发布涉老审判白皮书与典型案例,系统梳理“带孙费”“老年务工赔偿”等新型案件,为基层治理提供司法指引;与市老龄委“银龄法宝”、静安区“银发盾牌”项目合作共建,每月开展“菜单式”普法宣讲与法律咨询服务,十年间开展涉老普法讲座300余场,惠及老年群体超两万人次;在辖区14个街镇实现“法暖夕阳”社区工作站全覆盖,累计开展巡回审判20余场,邀请1200余人次旁听庭审;强化协同育人机制,积极践行院校合作,打造“实践-教学-研究”三位一体工作模式,与华东政法大学等多所高校法学院共建教学实践基地,通过实习项目、联合课程培养调解人才,并以课题申报、论文撰写等方式推动研学融合,形成兼具实践价值与民生温度的工作成果,为新时代司法服务民生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范式。
提升设施保障,从细节处彰显司法护老的人文关怀。建设适老化区域及专门的适老化法庭,通过全场景无障碍改造与智能化适老升级,构建覆盖诉讼全流程的适老服务网络。适老化区域建设覆盖审判全流程场景,审判大楼增设轮椅、血压计及AED急救设备,同步更换防滑地板,对安保及行政人员开展急救技能专项培训;新建无障碍坡道与残疾人卫生间,毗邻区域设置家事调解室并配备情绪安抚角,打造安全舒适的一体化适老空间;立案窗口升级适老化服务功能,配备高低可调式服务台及老花镜、手写板等便民用品;导诉台安排青年志愿者提供“一对一”诉讼指引,协助老年当事人完成材料填写、诉讼流程讲解等服务。适老化法庭聚焦庭审核心场景优化,取消法庭门栏、配备可移动折叠座椅,实现物理空间无障碍;原、被告席位统一配置带照明功能的放大镜、便携式扩音器等助老设备;融入庭审语音转文字实时显示系统等智能化辅助手段,帮助听力视力退化的老人便捷参与诉讼,实现从“基础无障碍”到“智能适老化”的服务升级,切实保障老年人在司法活动中的自主参与权与诉讼体验感。各地法院积极探索适老化服务创新路径,如静安区法院创新性打造了上海首个适老化法庭,通过场景化、人性化的细节设计,从物理空间、便民设施、安全保障等多维度推进全场景适老化升级,构建起“全程可及、全域温暖”的司法服务场景,让老年人在每一个诉讼环节都能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便利,为涉老无障碍诉讼打造了基层法院的设施样本。
来源丨人民法院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综合处
作者:白云
责任编辑:张巧雨
编辑:左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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