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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次信息

二、赛事规则
1.参赛者必须演唱歌曲,沪剧、越剧等戏曲均不属此列。本轮比赛歌手自选歌曲一首,时间不超过5分钟,演唱歌曲必须思想健康,弘扬正能量。民族、美声、流行、说唱、原生态唱法均可,独唱、对唱、重唱、组合均可,重唱、组合人数不超过5人(包含乐队和伴舞)。
2.伴奏U盘、吉它、钢琴、小乐队等均可。伴奏自理,必须是纯伴奏带,吉它、钢琴、小乐队等均需选手自备(伴奏格式要求:mp3、wav、wma)。歌曲伴奏至少在10月31日前上报至组委会(具体报送邮箱另行通知)。参赛曲目一经报送不可更改,且不得与海选、百强赛曲目相同。
3.30强赛评审由专家评委和大众评审共同组成,其中专家评委5人,大众评审30人。评分规则已下发至各海选点联络处,相关事宜如有需求可咨询海选点联系人。
出行提示:因场地条件有限,无法确保广大群众的出行需求,请大家绿色出行,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大赛组委会对以上赛事相关事宜拥有最终解释权。
一起来为喜欢的选手加油吧!
编辑:施楠
审核:马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