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免罚”不是执法“放水”,而是精准把握执法尺度的柔性举措。它既守住了法律底线,又减少了企业因无心之失付出的经营成本,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了“温度”。
近日,天目西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12345市民热线投诉,反映辖区芷江西路上一家新开的五金店在门店门口堆放了一大堆物品,像两座“小山”,不仅影响过往路人通行,而且对周边市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接到投诉后,综合行政执法队立即派执法队员前往现场。经现场核查,该店铺门口确实堆放了塑料桶、椅子、废弃材料等大量货物,堆放面积约10平方米,未占用消防通道,未堆放危险物品,但已对公共通行及街区市容环境造成轻微影响。见此,执法队员找到该五金店老板黄某某了解情况。据他所说,“其店铺刚从普善路搬迁至此,因新店室内空间较原门店狭小,部分货物暂时无处存放,便临时堆放在店外”。
现场,执法队员向黄某某出示执法证,并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及《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依法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相关内容,告知其属于首次被发现该违法行为,鉴于其对违法事实认知清晰,无主观故意,执法队员将对其适用“轻微免罚”。
在执法队员的解释引导下,该店黄某某立刻将店外堆放的货物全部搬入店内,并表示已充分认识到违法行为,今后会合理规划店内空间,绝不再出现占道堆物情况。择日,执法队员再次前往现场进行整改复查,店外已清空货物。
下一步,天目西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加强对新搬迁、新开业商户的宣传,结合“执法+服务”模式,提前介入引导商户规范经营,既守住市容管理底线,又传递执法温度,实现城市管理与商户经营的良性互动。
(资料来源:天目西路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