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在网上查了贷款信息,推销电话就铺天盖地打来,多的时候一天十几个,简直不堪其扰!”面对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居民陈某某倾诉着自己的烦恼。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数字化时代的到来,个人信息保护面临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在享受互联网便利的同时,我们在贷款、装修、婚恋等网络平台留下的手机号、位置信息、需求偏好等信息痕迹,正成为不法分子眼中的“金矿”,这些数据被擅自收集加工后在境外网站标价售卖,交易过程更是借助虚拟货币“美美隐身”,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面临严峻威胁。近期,崇明区检察院办理的一批非法获取、销售公民个人信息系列案件,揭开了这条侵害公众权益的“黑产链”内幕。
副业“跑偏”
房产中介的“信息生意”
林某、李某和周某三人是相识多年的好友,共同经营了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为了获取更多的购房客户个人信息,林某便尝试购买潜在购房者信息用于推销业务,却意外发现了倒卖个人信息牟利的“新财路”。三人一拍即合,决定将倒卖公民个人信息作为“副业”经营,共同出资、共担风险。李某、周某负责在互联网上发布广告、对接买家需求,林某则负责统一向上家采购信息,三人再各自分销给下家牟利。
经公安机关调查查明,2022年11月至2024年3月期间,三人通过境外软件非法获取包含公民手机号码、号码归属地在内的房产、贷款、装修类公民个人信息213万余条、销售16万余条,从中非法获利6万元,严重侵害了公民个人隐私。2024年6月7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崇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这些涉案公民个人信息按照手机号码归属地和不同用户需求进行了分类,可以精准锁定特定地区有特定需求的人群。
“非法获取、销售这些公民个人信息,不仅触犯刑法,还将造成不特定群众隐私权益甚至财产权益、人身权益受到侵害,必须追究双重责任。”办案检察官表示,除了刑事责任,检察机关还将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三人承担公开赔礼道歉、永久删除信息、公益损害赔偿等责任。
2024年7月,崇明区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林某等三人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9月4日,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林某等三人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至三年不等,各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林某等三人共同承担公益损害赔偿金6万元。
虚拟币交易欲“隐身”?
穿透式审查“显真容”
林某等三人虽然已被法院判决,但是,向三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上游卖家以及向三人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的下游买家尚未到案,这条侵害公众权益的“黑产链”还没有真正瓦解。而且,不法分子为逃避监管,多采用境外软件传输个人信息文件,使用虚拟货币或者口令红包进行交易,这无疑增加案件侦破难度。为了深挖犯罪链条,崇明区检察院与崇明公安分局多次召开案件推进会,研判案件取证方向。
在厚厚的一摞卷宗中,林某与名为邓某的交易记录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虽然双方交易次数不多,但交易时间与林某等人非法销售公民个人信息的时间段重合,交易金额也与一般销售公民个人信息的价格吻合,“尽管林某等三人现实中不认识交易对象,但只要能锁定、查实具体的交易痕迹,就能挖出上下游的违法团伙。”办案检察官表示。
后经公安机关调取、比对林某与邓某的虚拟货币交易地址、虚拟币交易数量,查明了邓某就是向林某等三人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的下家这一事实。采取相似的方法,林某等三人的上游卖家张某、曾某,下游买家邓某,邓某的下游买家王某、邱某、唐某等共计6人也全部被查获。
刑事、行政分类追责
“黑产链”终告破
2024年7月至2025年5月间,崇明区检察院对张某、曾某、邓某等三人分别提起公诉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后法院依法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三年十一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共计41万元,公益损害赔偿金累计6.5万余元。王某、邱某、唐某等人的行为尚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由公安机关分别对三人作出行政处罚。
随着最后一名违法者受到法律惩处,这条侵犯广大群众权益的个人信息“黑产链”终于被斩断。从最初的一条居民投诉,到顺藤摸瓜打掉核心团伙,再到通过交易挖出上下游,这一系列案件的办理,不仅有力震慑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更以“公开赔礼道歉+永久删除信息+公益损害赔偿”的组合拳,最大程度修复了受损公益。“在数字时代,任何觊觎公民个人信息牟利的‘黑手’,都必将付出自由与经济的双重代价”,检察官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