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作为国际化大都市和粮食主销区,保障粮食安全责任重大。日前,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十章六十五条,立足超大城市粮食安全需求,聚焦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应急、节约等关键环节,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为超大城市粮食安全注入法治动能。
支持粮食生产
打出“稳粮组合拳”
充分调动广大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是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2020年以来,上海粮食面积、产量呈逐年上升态势,粮食产能得到恢复性提升,全市粮食自给率保持在15%以上。其中,粮食单产保持在500公斤/亩以上,2017—2023年粮食单产位居全国第一。
《条例》的落地,将本市粮食生产经验上升为法治保障。在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日常监督方面,明确对农业农村部门、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在耕地保护和利用方面的具体要求;在优化粮食生产服务保障方面,将推广应用智能农机装备,强化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控;同时,将因地制宜推进盐碱地改良和综合利用工作,健全粮食生产者收益保障机制、优化财政等支持政策;发挥域外农场重要粮食供应基地作用,支持域外农场粮食基础设施建设等。
加强科技创新
让“好粮食”变“好产品”
近年来,上海以粮食绿色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创新绿色发展模式。构建现代耕作制度,全市选择9个重点镇整建制推进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大力推广耕地轮作休耕、耕地保育、病虫害绿色防控、秸秆还田等绿色生产措施,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提升耕地质量水平。目前,全市粮食主推技术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水稻良种覆盖率及商品化率在99%以上。全市水稻综合机械化率98%以上,稻谷绿色认证率73.9%,位居全国前列。这些产业领先的实践,为立法奠定基础。
《条例》专门设立粮食产业专章,发挥大市场、大流通和科技创新等优势,推动本市粮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一方面,构建粮食循环经济产业链,引导粮食企业创新经营服务模式,提高市场竞争力。依托区位优势,发挥粮食物流重要枢纽、示范园区、城郊大仓基地等作用,构建高效快捷的现代粮食物流体系。另一方面,强化粮食地理标志和商标专用权保护,打造市场竞争力强、社会美誉度高、质量效益好的粮食品牌。值得一提的是,《条例》对加强粮食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有了明确的表述:将推广信息、生物、低碳等新技术在粮食产业中的应用,推动粮食科技成果产业化。
储好粮,节好粮
《条例》提出,建立市、区分级负责、分类储备的政府粮食储备体系,明确承储政府粮食储备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储备与商业性经营业务分开。同时,指导规模以上粮食加工企业建立社会责任储备,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自主储粮。《条例》还进一步明确粮食节约的总体要求。聚焦重点环节,明确节粮减损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增强公众节粮意识,形成全社会节粮、爱粮的社会氛围,让“减损就是增产”的理念真正落地。
“《条例》不是简单复制上位法,而是为超大城市量身定制解决方案。”市人大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解释,《条例》立足上海超大型粮食消费城市这一实际,围绕提升本市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核心目标,体现出高质量、有特色、可实施的特点。通过节粮减损挖潜力、科学种植提产量,品牌增值保收益等措施,探索出主销区粮食安全新路径。
文:欧阳蕾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