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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巧绒:穿梭于法理与柔情间的行政检察“多面手”

转自:上海检察 2025-07-30 16:14:36

“上海市最美检察官”推荐人选

胡巧绒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主要荣誉

曾获评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上海市三八红旗手、上海市法治工作先进个人、第五届宝山区平安英雄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

在胡巧绒眼里,法律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无论是从事法学研究还是具体的检察业务工作,都能够切切实实地影响这个社会。选择法律,也意味着需要终生学习,与社会民生深度链接。

从检十九载,不管是在一线办案还是业务研究,胡巧绒始终保持着高昂的工作热情和坚韧不拔的钻研精神,砥砺奋进,勇争一流,既要当精益求精的司法办案“工匠”,又愿做上下求索的理论研究专家。

追求极致,她是深入一线办案的检察官

胡巧绒称,行政检察官是她职业生涯中最基本的身份。在行政检察工作中追求极致,抽丝剥茧,深入开展调查核实,以求精准监督。

调任二分院工作以后,胡巧绒立足多年扎根基层的经验,针对在申请执行行政决定过程中存在的执行管辖不统一、适用法律不一致等现象开展梳理分析,经过调研收集材料论证后制发了类案检察建议,督促了辖区执行权运行的进一步规范,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公正。

在组织办理一起责令交地决定类的行政裁判监督案件中,她带领办案组积极落实“三个走出”的办案理念,赴申请人被征收的厂房等场地开展实地调查,查阅厂房建设的各类历史材料,调阅关联案件卷宗材料等,多方核实申请人申请监督的事实和理由,查明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开展监督。

善于作为,她是传递司法温度的暖心人

“在行政检察工作中追求极致,不仅要体现司法公正,还要体现司法温度。”胡巧绒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也身体力行,以女检察官特有的亲和、细腻,办理一案、化解一案、温暖人心。

在办案中,她积极推动落实行政处罚分期、暂缓履行的制度,对处于困境的相对人无法及时缴纳行政处罚的,联合行政机关开展执行和解工作,缓解被处罚人的困境。如在一起破坏承重墙行政处罚的执行监督案件中,相对人被处罚后把承重墙结构恢复了原状,并在能力范围内缴纳了五万元罚款,由于其收入微薄,且妻子是残疾人,两人生活困难,遂申请暂缓缴纳剩余两万元罚款。胡巧绒积极搭建沟通平台,促进相对人与行政机关达成暂缓缴纳罚款的协议,法院以和解结案。

又如在办理某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刘某红、刘某富环境违法行政处罚决定检察监督案中,刘某红、刘某富两人均年过六旬,事后已停止了违法行为,积极修复受损环境,且没有经济收入,还要照顾留守的孙辈,生活极其困难,无力履行罚款缴纳义务。胡巧绒搭建行政争议化解平台,联合司法局、执法单位、法院共议执行方案,最终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了公平正义。该案入选上海市检察机关“检察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

即使遭遇阻力、面对不解,只要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确确实实办好为民实事,胡巧绒就觉得,每一个努力的日子都闪闪发光。

勇于担当,她是服务保障大局的开拓者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胡巧绒始终秉持这一理念,心怀“国之大者”“城之要者”,以行政检察履职融入协同共治,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在办案中,胡巧绒发现被行政处罚的企业信息存在公示超期现象,她敏锐地意识到该问题可能不是个案。她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思维,经过对不同平台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数据的分析、比对,搜集、排查,发现超过一千余条企业行政处罚信息超期公示,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及时纠正不规范公示问题,并推动建立依法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的长效机制,积极维护企业信用权益,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该案办理效果获上级肯定。

同时,胡巧绒还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紧盯不正当竞争、恶意注销、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推动对一批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空壳公司”予以吊销营业执照;对唐某在执行刑罚期间仍被注册登记担任某文化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况,向有关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做好企业注册登记和监督工作,该检察建议获评最高检年度优秀行政检察法律文书。她积极参与区域关于落实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实施意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工作指引等文件制定工作,提出各项条款修改意见均被吸收采纳,为完善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容错机制,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环境,贡献了检察智慧。

勤于钻研,她是深耕教学相长的“胡老师”

身为复旦大学诉讼法学博士、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教官、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人才库成员、上海检察业务专家,胡巧绒积极参与最高检课程研发,《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司法解释)修改、起草,《<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理解和适用》书籍编写等工作,多次受邀赴兄弟检察院开展业务培训,将自己的思考及办案经验分享给大家,被同仁们亲切地称为“胡老师”。

工作之余,她也刻苦钻研、笔耕不辍,硕果累累。在《青少年犯罪研究》《人民检察》《检察日报》《中国检察官》等各类报纸、期刊公开发表论文30余篇,主持、参与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十余项,其中《试论行政检察穿透式监督的体系构建》(合作)获最高检行政检察厅、检察日报社“做实新时代行政检察”征文一等奖,撰写的多篇论文获得中国检察学研究会民事行政检察专业委员会第七届、第六届、第四届年会二等奖、优秀奖等;研发的《基层行政检察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践和探索》荣获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精品课程。

“无论是授课、做研究,还是参与司法解释的起草,都是作为一名检察官应尽的职责,也都是源于办案过程中的思考。”在胡巧绒眼里,办案和研究其实是完整的一体。她将继续践行使命,不息耕耘,在案学研的一体推进中,为完善法律制度贡献检察人的一份力量。

来源 | 上海市检察二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