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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东:践行使命 维护公益

转自:上海检察 2025-07-30 16:12:58

“上海市最美检察官”推荐人选

吴晓东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

主要荣誉

上海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专业化办案团队核心成员,上海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评查专家库成员,曾获评上海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标兵,市院直属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

只要有办案需要,他的身影总会第一时间出现,实地勘察、深入调查,认真确认公益受损情况,这就是他的办案日常。季节轮转,考验常在,酷暑严寒都未能阻挡他奔赴办案一线的脚步。烈日下,他攀高墙、采物证,汗水早已浸湿衣襟;冷雨中,他赴滩涂、取水样,泥泞沾满他的腿脚。这一切的艰辛与付出,在这份守护公益的无声坚持面前,都化作推动他不断前行的足音。

一直以来,他在同事们的眼中是个“大忙人”,有时上午出完现场或开完庭后,下午还要匆匆赶赴外地参加办案实务研讨,与同行交流、分享办案心得体会。面对大家的关心与问候,他总是微笑着淡淡地回应道:“都是为了把案件办好!”

他就是吴晓东,一个努力维护公共利益的检察官。

通过办案打造典型案例

近年来,二分院刑事、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在办案中发现公益诉讼线索后及时向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移送,已有制度保障和成熟经验。吴晓东通过列席刑事检察部门案件讨论会获悉,某电子商务公司在明知违反国家规定的情况下,通过其经营的线下连锁门店,以赠送、搭售等方式销售已经停止生产销售的某品牌水果味及其他非烟草味电子烟。经分析研判后,他果断地认为该公司行为涉嫌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此案亦可构成公益诉讼案件。

在明确案件性质后,依托二分院与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签订的合作协议,该案线索被依法移送市消保委。由于该案当时正由公安机关开展刑事侦查,市消保委缺乏直接向公安机关申请获取起诉证据的相应途径,同时该案中涉案主体销售非国标电子烟的行为是否构成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需要进一步开展法律论证,故而市消保委向二分院提交《申请支持起诉函》,申请二分院支持起诉。

为此,吴晓东一方面实时跟进刑事检察部门、辖区院对此案刑事部分的办理,及时掌握案件证据情况;另一方面问询、请教法律专家,为开展案件法律论证积极创造条件;与此同时他还与市消保委、受案法院密切沟通,做好办案信息互通的桥梁。在前期大量调查核实、联系沟通的工作基础上,二分院会同市消保委及辖区院联合约谈了涉案企业,并邀请法律专家进行法律论证,进一步查明了侵害公益的主要事实,明确该公司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应当追究民事侵权责任,为后续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二分院派员出庭并发表支持起诉意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最终,此案以司法调解方式结案,被告公司及时履行了调解书的全部内容,通过检察机关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协作配合,共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该案件因成功办理而取得了良好效果,入选了202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国消费者协会首次联合发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通过办案探索“上海模式”

在办理一起由江苏司法机关移送的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时,吴晓东发现此类案件存在鉴定费用高、诉讼周期长、不利于生态环境及时修复等现实问题。如何在保证依法办案的前提下,为及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赢得时间?这成为他必须设法解决的问题。

面对遇到的难题,他与同事们一起反复研究最高检发布的相关工作规定与上海市地方立法相关规定,认为根据法规规定的授权,针对本案中当事人违法情节较轻的情况,检察机关可以召开检察听证会的方式,与自愿主动提出履行赔偿责任的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开展起诉前磋商。

途径找到了,但具体赔偿数额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对当事人提出的自愿赔偿数额应该依据什么标准进行确定呢?这是他遇到的又一个略显棘手的问题。为找到答案,他与同事们分工负责,查阅了大量资料,就赔偿标准、履行方式等都一一查清,同时严格落实公益诉讼起诉前听证“明、细、全”要求,做好听证员邀请、听证室设置、规范程序衔接、完善工作预案等一系列准备工作。

在做足功课后,他参与组织的本市首例民事公益诉讼起诉前磋商听证会如期召开,邀请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以及有关高校的专家学者担任听证员,按照严谨的听证程序,听证员经讨论后一致认为,检察机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磋商程序符合规定,赔偿标准具有客观依据,同意检察机关与案件当事人签订自愿赔偿生态环境损害磋商协议。此次听证会的成功召开,有效解决了以往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办案中遇到的现实问题,达到了“起诉前实现公益保护是最佳司法状态”的办案目的。谈及此次办案经历,吴晓东的自豪感溢于言表。

值得一提的是,以此次检察听证会内容制作的视频还入选了最高检“检察听证教学示范片”,他参与开创的听证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发挥了可借鉴和参考的价值,成功探索了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的“上海模式”。

通过办案促进理论研究

吴晓东善于办案,他把办案作为提升自身能力的实践途径。然而,他又不仅仅局限于办案,他还善于思考、勤于总结办案规律,将实践中的经验感悟上升为理论研究,通过开展法学研究反哺实践办案,形成有利于自身全面发展的良性闭环。

根据分院承办的重大、新类型公益诉讼案件较多的特点,他对案件涉及的法律制度和理论内涵加强学习研究,先后在生态检察、个人信息保护、海洋公益诉讼等领域开展调研,并结合上海地方立法授权,在全市率先开展民事公益诉讼起诉前磋商申请司法确认、起诉前申请法院证据保全、引入公证机关参与调查核实等探索工作,根据司法实务形成理论调研成果,参与最高检应用理论研究、上海市检察机关重点课题等多项课题研究,在《检察日报》《上海法学研究》《上海检察研究》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学报》《兰州学刊》等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多篇论文。

依据自身发展规划,作为二分院首批“奋远英才”培养对象,吴晓东坚持学习深造,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并将海洋环境治理作为专业研究方向,立志要为司法保障海洋强国建设尽绵薄之力。通过参与华东政法大学等课题研究,他致力于实践推动公益诉讼专门立法和制度完善,更好彰显公益诉讼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制度价值。

来源 | 上海市检察二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