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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数字法院建设是司法领域实现全面数字赋能、全程预警监测、保障适法统一、提升司法质效的一场重塑性变革。2023年以来,上海法院以场景建设、数字建模为重点,大力推进数字法院建设,开创审判工作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上海数字法院》专栏持续关注数字法院建设,讲述我们如何通过数字改革向“数据”要质量、向“技术”要效率、全方位赋能人民法院工作的故事。
“财产保全续期申请容易忘记向法院递交,怎么办?”
“不同财产保全的期限不一样,易记混、易错过续保时间,导致财产被转移的风险发生,怎么办?”
你的担忧,我们听到了!
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忘申请续保导致财产保全失效,上海法院创新推出“财产保全到期自动提醒”应用场景,并已嵌入“案沪通”微信小程序。
财产保全,为何需要“续保提醒”?
财产保全是保障未来判决能够顺利执行的重要手段。根据法律规定和财产类型的不同,保全期限通常为1至3年。
在司法实践中,财产保全往往会遇到这些问题:
期限较长易遗忘:保全期限往往超过案件审理周期,容易被当事人淡忘。
期限种类多易混淆:同一案件中可能涉及多种财产,保全到期日各不相同,增加了记忆难度。
脱保后果严重:一旦忘记在到期前申请续保,保全将自动失效,被保全的财产可能被迅速转移,甚至可能导致“赢了官司输了钱”。
“自动提醒”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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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一司法实践中的“痛点”,上海法院充分借助数字法院“数助便民”平台,主动作为。
技术赋能:利用法院办案系统中的财产保全大数据。
自动抓取:精准识别即将到期的有效保全措施(区分新建、续保、已解除等状态)。
提前预警:在某项财产保全措施到期前约一个月,系统将自动向保全申请人发送提醒信息。
这项举措旨在通过技术手段,为当事人增加一道“保险”,提醒关注保全期限,及时行使续保权利。
“自动提醒”如何工作?
1. 数据扫描:系统自动扫描执保案件信息库。
2. 识别筛选:锁定所有状态为“有效保全”(新建或续保成功且未解除)的保全财产。
3. 期限预判:计算每个有效保全分项的到期日。
4. 精准推送:在保全分项到期日前第31天,向保全申请人发送提醒信息。
5. 智能合并:如同一申请人、同案在同日有多项保全到期,系统将合并为一条消息发送,避免信息轰炸。
你将收到什么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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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申请过财产保全,就可以搜索“上海高院”或“上海法院12368” 微信公众号,在下方菜单栏中找到“案沪通”栏目,登录注册后,查询“我的案件”功能。在财产保全即将到期的时候,你就会收到“案沪通”自动推送的消息提醒。
微信搜索并关注“上海法院12368”或“上海高院”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中的“案沪通”栏目,打开“案沪通”小程序
登录注册后选择“我的案件”
提醒信息内容具体如下:
“(保全申请人):你在(前审案号)案件中申请的财产保全将在(保全结束日期)到期,如需继续保全,请在到期日三周前,向案件承办法官(前审案件承办人)递交书面续保申请。本提示仅供参考,请审慎核实后及时联系案件承办法官。联系电话:(承办人联系方式)。”
小贴士
提醒信息内容清晰明了,包含关键案件信息、到期日期、承办法官及联系方式,方便你快速核实并采取行动。
重要提示
提醒非替代。本信息仅为提醒性质,不能免除你依法主动申请续保的程序。收到提醒信息后,仍需你主动判断是否需要申请续保。
书面申请。如需续保,请务必按照信息提示,提前(建议在到期日三周前)向案件承办法官提交书面的续保申请书。法律规定,最晚应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提出申请。
核实信息。请确保在法院预留的联系电话准确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提醒。提醒信息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以法院正式文书及与法官沟通确认为准。
联系法官。如有疑问或需办理续保,请及时通过信息提供的联系方式与承办法官联系。
自2024年4月上线以来,“财产保全到期自动提醒”应用场景已成功发送24000余条提醒信息,帮助当事人及时办理续保手续,有效避免了财产保全失效的风险。
下一步,上海法院将继续致力于通过技术创新,不断优化司法服务,为当事人提供更智能、更便捷、更贴心的诉讼体验。
本期作者
姜萌萌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三级法官
来源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信访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
文字:姜萌萌
责任编辑:姜叶萌、曲宇迪、李慧馨
编辑:左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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