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使用电子税务局代理通道为委托客户办理业务(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的增值税申报业务),针对新签订的客户,需及时在电子税务局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协议并绑定代理身份后办理相关业务。具体操作指引如下: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录入委托协议指引
进入界面
1. 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税务师事务所管理】。
或通过首页搜索栏搜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税务师事务所管理】进入。
2.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为例,进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界面,在【协议要素信息】下点击【管理】维护协议信息。
添加协议
1.点击【新增】可以新增协议,如新增数据较多也可点击【导入】,下载模板批量导入协议。
2.录入相关信息后,点击【确定】提交。
3.提交成功后,若服务项目中包含【纳税申报代理】或【其他税务事项代理】,需委托方确认。
4.委托方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的待办】-【其他】-【代理办税申请任务】,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同意】,代理办税权限授权成功。
新电子税局代理身份
登录操作指引
进入登录页面
1.进入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登录页面,点击【代理业务】,按要求输入以下信息,点击【登录】:
①您所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纳税人识别号(注意:不要输入被代理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
②涉税专业服务人员的身份证号或手机号码。
③涉税专业服务人员的个人用户密码。
2.点击【接收验证码】,输入验证码点击【登录】。
选择被代理企业
1.进入登录界面后,在【办理事项】一栏中选择【单户办理】。
2.在【企业办税】中选择需要办理业务的被代理企业,点击【进入】后进入被代理企业办税页面,即可办理相关业务。
供稿:罗欢
制作: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