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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调解书背后的综治解纷力量

转自:浦江天平 2025-07-14 21: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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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可以搬进自己的房子了!”陈某接过周某递过来的房屋钥匙,激动的声音里满是释然。这场牵动人心的房产纠葛,终于迎来了圆满结局。

故事追溯到16年前——2009年,周某出于对朋友蔡某的充分信任,将自己的房屋过户给对方用于抵押贷款,而自己一家人依旧在这生活,日子看似平静。然而,2017年,蔡某竟瞒着周某,将房屋卖给了陈某,并在次年完成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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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协议约定的交房时间,买家上门收房,周某坚称与蔡某之间是“假合同”,房子理应是自己的,说什么也不愿搬走。双方僵持不下,而“始作俑者”蔡某却如同人间蒸发、了无踪迹

2020年,陈某一纸诉状将周某一家以排除妨害为由诉至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杨浦区人民法院),要求他们搬离案涉房屋。经审理,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周某一家将案涉房屋返还给陈某,并支付相应的房屋占有使用费。周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然而,面对已然生效的法律文书,周某仍拒绝搬离,陈某便申请强制执行。

“我花真金白银买的房子,凭什么不给我!”在执行过程中,因周某不配合,陈某暴怒之下采取了上门撬锁、砸门等手段。周某多次报警,警察一次次上门调和,但双方就像两座对峙的“冰山”,谁也不肯让步。

眼看着周某一家一天天占据着房子不清退,陈某向执行法官提出,要求对方严格按照判决书的约定支付房屋占有费并额外支付物业费等共计60余万元

“这起纠纷积怨多年,要真正处理得好,看来得找懂行的人搭把手”,为实质化解矛盾纠纷,杨浦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联动长白新村街道综治中心,希望能够通过属地的力量让这座“冰山”化解。而“解铃人”正是院里的退休“老法师”——如今她作为社区法官,专管家长里短的调解。

执行法官、社区法官联合综治中心调解员为掌握案件全貌便开始实地调查。走访多方后发现,陈某当初是置换买房,卖掉旧房后一直租房居住,租金开支难以长期维系,因而急着入住;而周某始终觉得自己是受害者,一家老小只有这一处房,坚决不肯搬离。

两人说到自己的难处均声泪俱下,如同一把把重锤,沉重地敲打着调解人员的心。

凭多年民事案件审理及调解经验,社区法官对案件精准“把脉”,认为产权归属虽在生效判决中已有定论,但周某一家的“受害人”心结没有纾解,才进而衍生出新矛盾。

于是,综治中心充分发挥平台优势,联合属地居委会、公安派出所等多方,从多个角度向周某进行释法说理

“法律是严肃的,现在你们一家人因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都被依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家人生活受影响怎么办?”社区法官逐一找到问题关键,开导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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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从陈某的角度来说,他并不清楚你跟蔡某之间的情况,他花了钱、过了户,是善意第三人,是这个房子合法的产权人……”社区法官既分析陈某作为善意第三人获得该房屋产权的合法基础,又严肃提醒周某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消极法律后果,同时也从现实角度劝解周某首先应当从矛盾纠纷中解脱出来,寻求家人或朋友的帮助,后续再依法向蔡某主张权利。

周某终于动容,逐渐松口,“我会在2个月内租到房子并搬走,但是希望能降低陈某要求的费用。”

社区法官第一时间把这个消息告诉陈某,陈某当即回应,“只要能够按时搬离,费用我也同意让步,大家都不容易。”

听到双方达成初步意向,社区法官、执行法官与综治中心的调解人员们都松了一口气。

最终,在综治中心接待窗口,周某、陈某面对面达成了“一揽子”书面调解协议,确定搬离时间、费用等关键问题,两人郑重地在调解协议上签下了名字。

两个月过去了,社区法官拨通陈某电话。电话那头,陈某难掩激动,大声说道:“周某已经租到了合适的房子,我提早半个月搬进了新家!太感谢综治中心的各位老师们!”

至于周某与蔡某之间的纠纷,周某则着手准备起诉材料及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

“社区法官机制是杨浦区人民法院从2006年以来不断实践探索的特色工作。2025年开始,随着街道综治中心的逐步建成,我们以此机制为依托,将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入驻到综治中心,充分释放‘家门口化解’的属地优势——为老百姓提供法律咨询、立案指导、矛盾调解、协助司法确认等服务,也让社区法官机制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中不断焕发新的生命力!”杨浦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何敏表示。

2024年7月至今,社区法官累计提供法律咨询1253人次、协助化解基层矛盾138件。下一步,杨浦区人民法院将提供给综治中心“三张清单”(硬件建设清单、诉讼服务清单、工作机制清单),努力实现诉讼服务更加贴近群众、矛盾化解更加协同共治、风险防控更加靠前精准、审判实效更加多元辐射的四大目标。

来源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信访办公室)、执行局

文字:陈枫、金珅亦

责任编辑:张巧雨

编辑:左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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