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大公路跨境快速通关改革适用范围至福州海关辖区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43号
为促进跨境公路运输便利,福州海关辖区来往香港的车辆按照公路跨境快速通关改革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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