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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印发《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转自: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 2025-07-01 17: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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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txt

国家医保局《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全文实录

2025年7月1日,国家医保局召开《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出席会议,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黄心宇先生,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王小宁先生,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王国栋先生、国家医保局办公室朱永峰先生出席会议,以下是发布会内容。

黄心宇司长做《若干措施》主要内容解读

鼓励创新药发展是提升临床用药技术水平,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渠道。也是支持我国生物医药产业自立自强,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药创新发展,2024年做出全链条支持创医药发展的重要部署。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提出,建立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支持创新药发展。国家医保局坚决落实有关要求,在确保基金安全,保障好广大参保群众基本医疗权益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支持创新药的发展。

一是我们建立了适应创新药准入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建立每年一调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将调整周期从之前最长8年缩短到每年正常调整,准入方式由专家遴选改为企业申报。申报范围主要聚焦5年内新上市的药品,5年内新上市药品在当年医保目录新增品种中占比从2019年的32%,提高到去年2024年的98%。

2024年新纳入医保目录的91个品种中,有33个实现了当年获批,当年上市,当年进入医保目录,新药从获批上市到纳入医保目录获得报销的时间,以及从原来的5年左右缩短到一年左右,大约80%的创新药能够在上市之后的两年内纳入到医保药品目录里面。

二是对创新药纳入目录给予政策倾斜。

我们建立了覆盖申报、评审、测算、谈判等全流程的创新药支持机制。2024年有38个全球性的创新药被纳入了医保药品目录。创新药谈判的成功率较平均成功率的高出16个百分点。大部分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之后,能够实现销售数量和销售金额的双双攀升。

三是完善支持创医药发展谈判和续约规则。

价格谈判阶段,我们多维度综合研判药品的价值,以患者临床获益为主要的依据,确定谈判的底价,实现价值购买,纳入医保目录后的续约阶段,我们优化续约规则,合理控制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降价幅度,稳定新药预期,并且我们允许一类创新药在触发降价规则的情况下,以重新谈判的方式来进行续约。

2024年简易续约药品平均降幅仅为1.2%,其中近80%是以原价续约的,93%的品种降幅未超过5%。18个新增适应症,并简易续约的品种,其中仅有5个触发了降价机制。

另外我们还借鉴国际通用的做法,对符合条件的药品实行了医保谈判确定的支付标准保密这样的政策。

总体来看,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创新驱动战略,通过战略购买、价值购买,实现需方牵引,有力促进了医药领域新质生产力的发展。2018~2024年,我国一类创新药获批数量呈明显的上升趋势。2024年一类药的获批数量达到48种,是2018年的倍以上,今年上半年就已经接近40种,井喷效应明显。

同时随着更多的创新药进入医保目录,推动了我国临床用药结构的优化升级,群众用药的保障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获益显著。中国抗癌协会根据2023年病例数据分析显示,目前我国肿瘤患者5年生存率已经从10年前的33.3%提升到2023年的43.7%,相当于每年多挽救50万患者的生命。

当然在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国创效领域同质化竞争加剧,创新药企业的价格期待与医保支付能力尚有落差,多元化支付能力薄弱的问题还未完全破局。如何在坚持基本医保保基本的基础上支持创新要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用药需求,是相关部门共同面临的挑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需要立足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医保基金支付能力,广大群众的负担水平的客观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具体举措。为此,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若干措施文件,聚焦当前创新药发展面临的挑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推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形成真知识创新,支持真创新,支持差异化创新的格局,坚持稳中求进,注重保持好当前医药创新向好的发展态势,更多凝聚共识,稳定预期,坚持实事求是,以不同保障制度的功能定位和支付能力为前提,发挥医保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支持作用,为创新药发展争取更多的增量资源和发展空间。

若干措施提出了加强对创新药研发支持,支持创新药进入医保目录和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鼓励创新药临床应用,提高创新药多元支付能力,强化组织保障,5方面16条具体举措。未来一段时间将为支持我国创新药的高质量发展提供积极的助力。

上面就是我给大家介绍的主要的情况,谢谢。

发布人答记者问

新华社:我们看到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是文件的一大亮点,这个目录会对我们中国商业健康保险产业的发展以及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什么意义?创新药是不是能够同时申请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还有医保目录?

黄心宇: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都是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4年我国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已经达到13.26亿,参保率巩固在95%,医保基金的支出达到了2.97万亿元,既为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提供了坚实的支撑,也为医疗机构发展医药技术进步,产业能力提升提供了坚实保障。但是我们基本医保的总体投资水平还不高,特别是有近10亿人参加的基本医保就是居民医保,人均筹资仅1070元,其中约2/3还是来自于财政的补助。因此我们必须牢牢把握保基本的定位。随着当前医药技术的发展和医疗服务水平的提升,确实存在有一小部分临床效果显著,创新程度较高的药品,因为超出了基本医保的保障能力,暂时还无法纳入我们的基本医保的保障范围。

2024年我国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已经达到13.26亿,参保率巩固在95%,医保基金的支出达到了2.97万亿元,既为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提供了坚实的支撑,也为医疗机构发展医药技术进步,产业能力提升提供了坚实保障。但是我们基本医保的总体投资水平还不高,特别是有近10亿人参加的基本医保就是居民医保,人均筹资仅1070元,其中约2/3还是来自于财政的补助。因此我们必须牢牢把握保基本的定位。随着当前医药技术的发展和医疗服务水平的提升,确实存在有一小部分临床效果显著,创新程度较高的药品,因为超出了基本医保的保障能力,暂时还无法纳入我们的基本医保的保障范围。

我们认为建立商保创新药目录,将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基本医保的保障边界,给商业健康保险留出更多的发展空间,有利于发挥基本医保在数据专家管理政策等方面的优势,为商业健康保险提供公共服务,有利于整合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的资金,形成共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合力,也为创业创新药的发展提供更加充足的经济支撑。

同时我们将做好医保的药品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的衔接,为商保创医药目录的药品提供稳定的出口,更好的稳定企业的预期,进一步提高药品的可及性。从制定程序上看,商保创新药目录,由国家医保局组织制定,我们将充分发挥医保目录调整的专家优势,减轻企业的多头申报的事务性的负担。

我们考虑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同步调整,程序基本一致,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或者商保创新药目录,也可以同时申报两者,与医保目录调整的不同点在于商保创医药目录,将充分尊重商业保险公司的市场主体定位,在方案制定、专家评审、价格协商等环节。保险公司行业专家将充分参与商保专家对于一个药品能否进入商保创新药目录以及价格协商具有重要的决策权。当然商保创新药目录是一项全新的事物,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的进行实践进行探索。

初期我们考虑稳妥起步,后续将根据医药技术的发展,临床需求的变化,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这些因素实行动态的调整。在此我们也非常欢迎广大的商业保险公司,行相关的行业学协会以及专家积极参与到我们商业保险的创医药目录的制定工作中来。

谢谢您的提问。

中国广播电视总台央视新闻中心:就咱们这次的若干措施里面提出的“真支持创新、支持真创新、支持差异化创新”这个目标,我们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来实现这一目标?

王国栋:谢谢您的提问。支持创新是医保目录调整的一个重要的价值导向。这几年医保部门在工作调整中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患者的健康福祉,全面支持创新为我们的价值导向。我们在目录调整的过程中,始终将创新作为重要的一个指标,一个评价维度,推动创新药的进入一把目录。2018年以来,我们总共有149个品种,创新药进入了医保目录,占到新增医保目录的17%。截止到今年的5月底,我们的谈判要这个医保基金的支出达到了4100个亿,带动了药品销售超过了6,000亿。仅仅2024年一年,医保目录里面的协议期内的谈判药销售就超过了1,000亿。所以说医保在支持创新药方面是真金白银的支持。

当然我们同时也要看到,随着我们国家创新药的发展,近年来发展速度还是比较快的,在发展的过程高速发展的过程中,特别是研发管线的布局方面,高速增长的过程中,实际上也存在一些我们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说在一些领域。唉跟谁创新比较多?同质化的比较严重。一些创新药的临床价值还不够突出。所以我们为了进一步促进医药产业的发展,避免内卷式的竞争。医保部门明确提出来,要支持创新药的高质量发展,真支持创新,支持真创新,支持差异化的创新。这次的通知也提出了一些具体的举措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在创新药的研发方面提出在确保数据的安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医保为创新药的研发提供医保数据服务,支持企业、科研院所根据临床需求,合理确定研发的方向、布局研发的管线,提升创新的效率,出差异化的创新之路。

在医保准入方面,充分的利用药物经济学、卫生经济学卫生技术评估的方法,在考虑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临床需求,患者需要这个企业的市场竞争等各个方面。在此基础之上,由医保部门和我们的创新药企业经过谈判协商确定,符合我们中国国企符合企业市场定位,符合临床需求的医保支付标准,是支持创新发展的一个具体的举措。同时我们还以患者的健康获益为核心,建立了统一的评价体系,提高我们在谈判中的,专家测算的能力,推动药品真实世界数据在药品目录的准入取方面的应用,这是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举措。

第三,在临床的使用方面也提出了明确的一些措施。比如说对于医保目录内的创新药,如果是合理使用的话,可以医疗机构可以申报特例单议,可以申报特例单议。对于商保目录内的药品创新药,可以不纳入基本医保的自付自费率的指标和药品集采中选的可监测范围。对于商保创新药里面的药品的一些创新药的应用的病例,也可以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

希望通过上面三项的具体的举措,进一步支持创新药的发展,支持创新药的临床需求相匹配,支持真创新,支持差异化的创新。谢谢

中国基金报:今年以来一些中国创新药临床实验优异,数10亿美元的大交易表现以及受创新药目录政策的影响,生物医药板块的投资活跃,港股一股的创新药板块涨幅明显,《若干措施》中提出,借助港澳优势,促进创新药全球发展。请问在支持中国创新药走向世界方面有何考虑?谢谢。

王小宁: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促进企业不断提升研发和创新的能力。可以说我们中国的创新药产业已经有引进模仿,转向了创新的输出,不断赢得了国际的赞誉,为世界提供了守卫生命健康的中国方案,为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有效提升人类健康福祉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24年我们的药企完成了超过90笔的海外授权的交易总金额超过了500亿美元。所以我们若干措施中专门也强调要促进创新药全球市场发展。基本的考虑有三个方面:

第一是搭建平台助力拓展海外的市场。

今年以来,国家医保局指导广西依托中国东盟医药区域集采平台,积极促进国产的药品医用耗材进入东盟国家,同时创新建立国内外购药便捷服务的通道,这标志着医药集采领域的跨境交流合作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接下来国家医保局将支持更多有条件的地区,发挥区位的优势,搭建创新药交易平台,加强国际的推广。

第二是开拓思路,助力创新型企业快速发展。大家都知道生物医药这个行业研发周期长,投入大,所以我们若干措施专门也提出支持鼓励商保扩大对创新药的投资的规模。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信资本。我们也将支持创新药企业借助香港、澳门相关的优势,促进中国创新药走向世界。

第三,提供价格支持,助力创新药的出海。为了支持创新药的海外上市,我们准备借鉴国际的做法,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执行谈判价格的保密,特别是对商保创新药目录的药品,我们将探索更加严格的价格保密的机制。未来国家医保局将采取更加有实效的措施,在价格方面为创新药走出去提供更多的支持。谢谢。

21世纪经济报道:当前多层次保障体系受到各方重视,预示着商业健康保险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想了解一下国家医保局对如何做好基本医保和商保协同有哪些方面的考虑?

黄心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就已经明确提出,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保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当前国家医疗保障局正在加快推进健全1+3+N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1是指构建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和以医保大数据为核心的医保基础设施及服务能力,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健全,提供信息化、数字化的支撑。

3是指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梯次减负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全面提升医保的三重保障制度功能。

N是指引引导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工会互助等其他保障力量共同发挥作用,推动他们与医基本医保错位发展,形成协同,更好的发挥保障作用。

在此基础上,针对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些困难,难点问题,医保和商保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协同,共同支撑创新药的发展。

一是保障范围的协同,我们将探索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来进行错位的发展,以建立商保创新药目录为一个切入点,进一步明确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边界,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都有充分的空间,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在保障能力上与基本医保进一步进行衔接和协同,做好保障合力。

二是数据的协同,在确保数据安全和保护隐私的基础上,探索推进商保数据、医保数据去赋能商保,加快推进医保数据在商业健康保险领域的应用,支持商保快速核保、理赔,支持开发更多商业健康保险的产品,实现从保健康人到向保人健康的方向去转变。

三是结算协同,我们探索推动基本医保和商保的同步结算。通过共享数据实现购买相应商保的患者,在医疗机构端能够实现同步结算,信息多跑路,患者少跑腿。对于商保创医药目录的供给药品,我们将给予三除外的支持。刚才国栋主任也提到,我们要进行一个删除外的支持,就是不纳入基本医保的自费率指标,不纳入集采中选可替代药品的监测,相关商业保险保障范围内的创医药应用病例,可以不纳入按病种付费的范围,为商保扩大保障范围,优化服务提供支撑。

四是监管协同,我们充分共享医疗保障的智能监管平台和监管能力,逐步实现医保商保协同监管,保障商业健康保险资金的合理使用,确保商保的平稳运行。上面就是我们一些基本的考虑,谢谢。

健康报:我们知道创新药的进医院一直是创新药发展和落地应用的重要一环,也是我们各方关注的一个焦点,那么想请问相关部门,我们在支持创新药临床使用方面有何考虑和部署?

王国栋:近年来随着创新药上市的速度越来越快,很多创新药是先进入医保目录,然后才进入医院,这也对我们的医保管理和医疗机构的精细化管理也提出了考验,提出了新的要求。创新要进院也一直是大家关心的一个问题。这次通知里面也再次进行了明确和强调,主要是以下的几个方面:

第一推动创新药及其经验。鼓励医疗机构及时的召开药事会,根据临床需求,患者的需要,给药品的配备进行完善。医疗机构不能以药占比或者品位数量的限制,影响医院的配备,特别是医保创新和商保的创新药目录对吧?也明确提出来可以不说一品两规的限制,2022年在三级医院的综合评审时,已经将药品的品种和品规的数量进行了剔除。所以国家层面不存在这方面政策限制。这也是第一步。

第二,还是要推动创新药临床使用能力。创新药上市之后,可能对患者巨大的这个健康的获益。所以关键还是临床医师规范合理的给医疗机构来讲,要提高创新药的使用的能力。我们也希望和鼓励行业的学协会和医疗机构认真的总结创新药使用的经验,提升创新药使用的能力,指导临床医师更加规范的使用创新药,确保临床用药的安全。

第三就是要完善创新药的医保支付标准,刚才也已经讲到了,对于创新药很大的支持,三条具体的举措,特别是对于医保来讲,只要是合理使用医保目录里面的创新药不适合于按病种支付标准的医疗机构可以申报自主申报特例单议,我们医保部门也将进一步优化特例单议的城市按照季度或者按照月来开展特例单议的评议。

我们也希望通过这三条具体的举措,能够解除我们医疗机构的后顾之忧。此外,我们医保部门也正在积极的推进结算的改革,落实医保基金的预付制度。在这方面已经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也产生了很好的这个社会效益,一方面提高了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也对医疗机构的流动资金一个补充,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们也支持医疗机构能够按时按合同规定及时与医药企业结算药品,谢谢。

朱永峰总结

今天的发布会就到此结束,感谢各位媒体朋友。

信息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健康中国领导力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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