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至,一批新规即将施行,这些新规将影响在苏经营主体的生产、变更,一起来看看吧~
7月3日起“江苏市监注册登记”App停用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从市场监管部门获悉,江苏市监注册登记App将于7月3日(周四)18时停止服务,原有功能及历史数据全部平移至江苏省市场监管“企业通”App。用户可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安卓版、鸿蒙版和IOS版的江苏省市场监管“企业通”App(以下简称“企业通”App)安装程序,“企业通”App鸿蒙版的电子签名功能暂未上线,该功能上线时间另行通知。
“企业通”App下载安装方式有两种:
(Android端)Android手机用户请至小米、华为、VIVO、OPPO、荣耀应用市场或者腾讯应用宝下载,也可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
(IOS端)IOS手机用户请至苹果App Store搜索“企业通”下载。
7月15日起“个体”改“企业”不用销户
为规范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共40条,将于7月15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针对个体工商户独特的法律属性和经营特点,结合近年来登记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规则进一步细化完善——
在工作职责方面,《规定》明确了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以及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措施,如建立健全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系点制度和个体工商户活跃度测算机制、开展分型分类精准帮扶等。
在细化和完善登记规则方面,《规定》明确了个体工商户登记管辖,个体工商户应当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平台内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者住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细化了个体工商户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规则,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其登记机关辖区内申请登记一个或者多个实体经营场所,在其登记机关辖区以外从事依法需要登记的经营活动的,应当另行设立个体工商户;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平台内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可以将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为经营场所。
在优化登记服务方面,《规定》明确了个体工商户跨区迁移的,登记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做好信息对接、档案迁移等工作。细化了对外投资的规定,明确个体工商户投资设立或者参股企业的,应当以其经营者作为股东(投资人、合伙人)。规定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可以通过变更登记的方式,并明确了具体条件、程序、申请材料等。明确了经营权继承的相关要求和材料规范,为个体工商户传承、打造“百年老店”提供制度支撑。
在健全退出机制方面,《规定》完善了个体工商户注销制度,明确个体工商户正在被立案调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者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不得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增设了另册管理制度,规定个体工商户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两年未移出的,登记机关对其进行另册管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作出特别标注并向社会公示,不再按照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进行统计和登记管理。
南京、连云港“更新”免罚轻罚清单
近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在总结2.0版免罚轻罚清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形势变化和执法需求,升级出台了新版《南京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减轻处罚指导意见》(以下简称“3.0版清单”),3.0版清单将于7月1日正式生效施行。
“3.0版清单”包含一份《指导意见》和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两张附件清单。
《指导意见》共五个部分内容:一是阐明“不予处罚、减轻处罚”的具体含义;二是统一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实施免罚轻罚的适用依据;三是对“违法行为轻微”“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改正”等法律法规未明确的裁量因素事项予以细化说明;四是对行使处罚裁量权应遵循的原则和程序提出具体要求,做到综合裁量、过罚相当、宽严相济、惩教结合;五是明确适用的范围和实施期限等。
两张免罚轻罚清单共包含——不予处罚事项从65条扩展到92条,涵盖市场主体登记、价格、不正当竞争、商业促销、电子商务、广告、产品质量和标识、食品安全、特种设备、计量、消费者权益保护、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知识产权、认证认可、直销和循环经济等16类领域;
减轻处罚从27条扩展到55条,涵盖市场主体登记、价格、不正当竞争、电子商务、广告、产品质量和标识、食品安全、特种设备、认证认可、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知识产权、商业特许经营和循环经济等13类领域。
3.0版清单通过全面对照新出台的上级各相关裁量规定,对原版规则体系涉及的裁量因素、幅度、违法情节等框架性内容统一了表述和设定,确保3.0版清单实现与上级文件的充分衔接。
再看连云港,日前,《连云港市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5版)》和《连云港市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依法从轻行政处罚清单(2025版)》(以下简称新版免罚、轻罚清单)。这两份清单以“列举+兜底”的形式,列明了18项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6项环境违法行为从轻处罚的具体情形。
连云港新版免罚清单中对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自动监测设备未按规定安装并联网、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等18项环境违法行为逐一设置不予处罚条件;新版轻罚清单则涵盖5类常见环境违法行为,包括超标或超许可排放浓度排放水、大气污染物等,并对“具有生态环境损害情形的其他环境违法行为”设置了从轻处罚机制。此次发布的新版免罚、轻罚清单对比2022版清单,不予处罚事项增长了100%,从轻处罚事项增长了200%。
新版免罚清单创新推出“首违不罚”机制,对清单中的10类首次违法且及时改正的行为免予处罚,如重点排污单位未安装监测设备并联网但在限期内改正的情形。
同时,在轻罚免罚标准上实行差异化处理,针对未批先建项目设置“未投产恢复原状”或“未危害环境并整改”等多元豁免条件,对超标排放行为则根据停产、限产或履行生态赔偿等情况给予5%至20%的梯度减罚。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洪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