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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感谢陈法官、王法官,公司才能重回正轨!”2025年4月初,上海某食品公司的一封感谢信,为这起潜在的公司“连环诉讼”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也让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山区人民法院)以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矛盾、护航企业发展的努力,收获了温暖的回响。
合作生隙,纠纷初起
时针拨回2022年。某食品公司在上海市松江区某园区拥有成熟的冷冻食品生产线和冷库,因业务调整闲置,其唯一股东兼法定代表人王经理,与急需拓展业务的某贸易公司负责人“一拍即合”,签订合作协议。仅三个月后,合作的“甜蜜期”却结束了,园区因双方矛盾频发报警事件。
2024年12月,食品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贸易公司支付经营资金。合议庭审查《合作协议》后,很快发现了问题症结——原来,关于这次合作,合作协议竟只有一句话:“食品公司王经理51%股权转让给贸易公司,后续经营支出由贸易公司承担,双方共同经营管理。”
王经理作为原告食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出庭,并诉称,协议签订后,贸易公司仅支付了3个月厂房租金后便停止出资。原告被迫于一年后将工厂承包给第三方,但坚持此前经营资金应由贸易公司支付。
贸易公司却喊冤:“为啥所有经营资金都要我们出?应先用利润支付!我们持股51%却不能正常使用设备,凭什么出钱?”
矛盾升级,“连环诉讼”隐现
然而,双方关于经营资金的争议还只是掀开了“冰山一角”。
诉讼中,贸易公司抛出“重磅”证据,称已召集食品公司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变更了法定代表人,新的法定代表人随时可以要求代表食品公司撤诉。

王经理为反击,表示准备提起公司决议效力诉讼。贸易公司不甘示弱,计划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意图查阅食品公司账目制衡对方。
更为雪上加霜的是,工厂现在的承包方心急如焚,请求以第三人身份加入诉讼。厂房出租方也打算起诉食品公司索要欠付的租金。
一时间,一案连数案的“连环诉讼”迫在眉睫。
合议庭初步审查股东会决议后,认为新的法定代表人如果提出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但一旦撤诉后,控制权争夺、经营资金等核心矛盾悬而未决,案外关联方诉求也亟待解决。
融合智慧,一揽子解纷
有没有办法一次性解决双方的争议,避免各方陷入“连环诉讼”的泥沼?
面对困局,合议庭讨论后达成一致意见:公司类“连环诉讼”的根源在于公司经营管理中发生的矛盾,需融合法律专业和商业思维,探索专业化与多元化协同的解纷路径。

图片源自网络
金山区人民法院迅速联动金山区朱泾镇商会和食品公司所在园区,邀请企业家调解员介入——让与双方熟悉又懂商业的“行家”,补上解纷的“拼图”。
2025年3月19日,松江区某园区调解现场,法官与商会委派的资深调解员协同发力。很快,围绕“股权退出”与“成本分担”的调解方案悄然成型。
最初的和解方案是王经理退出股权,但他附加了条件:要求以食品公司名义并使用其相关证照销售库存食品,期限为一年。贸易公司对此满心顾虑。调解员敏锐指出,该方案下,王经理虽退出食品公司股权,但因其经营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仍需由食品公司先行承担,这将使贸易公司面临难以把控的风险。因此,方案迅速调整为“贸易公司退出股权”。
经多轮谈判,此方案最终获得双方认可,并由合议庭指导拟定了和解协议。
最终,王经理顺利收回全部股权,贸易公司退出经营,既解决了核心争议,还妥善处理了出租方与现承包方的困扰。曾经陷入纠纷泥潭的食品公司卸下“枷锁”,重回发展“正轨”。
沉淀经验,专业化与多元化协同解纷
这场解纷催生出化解公司类“连环诉讼”治理的“金山方案”,也为同类纠纷提供参考:
纠纷预警雷达:建立关联案件查询、预警机制,在矛盾萌芽阶段,提前识别“连环诉讼”风险,将解纷端口前移;
穿透真实目的:深入梳理争议脉络,精准锁定关键诉讼或关键矛盾点,以系统性思维探寻“连环诉讼”背后的实质诉求;
多元实质化解:打破单一司法解纷模式,融合商会、企业家协会、工业园区等力量,构建专业化与多元化协同的解纷体系,实质化解纠纷。

从连环诉讼到“一揽子解纷”,金山区人民法院这场纠纷化解不仅挽救了一家陷入经营困境的企业,更探索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商事解纷模式,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生动司法实践。
合议庭成员:陈宝勇、王晓菲、人民陪审员王凯璇

来源丨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文字:陈宝勇、王晓菲
责任编辑:张巧雨
编辑:孙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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