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结合学校发展需要,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7名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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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或有学生工作经历,具备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组织领导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和抗压能力,具有团队合作和奉献精神;
4.性格热情开朗,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5.非应届毕业生的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且当前在有效期内)。
1.应聘方式及报名时间
请应聘者将《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辅导员应聘登记表》(点击文末“查看原文”下载附件)和个人简历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校招聘邮箱:zhaopin@suibe.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及应聘岗位,如“张三+辅导员”,简历接收截至2025年6月30日。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员将会收到考试通知。
3.考试
经笔试、面试等相关程序确定拟录用人员。考试范围为思想政治辅导员业务技能,并设置心理测试。进入面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参加笔试考生的平均成绩,按照不低于1:3开展面试,笔试面试分数占比为4:6。
4.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5.体检
通过考试和考察的人员需前往上海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向学校提交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费用自理)。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人事处刘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21-67703027、021-67703746
联系邮箱:zhaopin@suibe.edu.cn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德政楼人事处2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