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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知识速递来啦~

转自:上海宝山 2025-06-15 17:00:35

问答来啦

高考刚刚结束,有纳税人朋友来电咨询子女上大学之前的两个月能不能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等问题,收小编集整理了一篇有关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知识点,大家来看看吧!

1.

子女6月高考完,9月上大学,7-8月能不能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答:可以扣除。对于连续性的学历(学位)教育,升学衔接期间属于子女教育期间,可以申报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2.

子女在本科毕业之后、准备考研究生的期间,父母是否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答:不可以,该生已经本科毕业,未实际参与全日制学历教育,尚未取得研究生学籍,不符合《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研究生考试通过入学后,可以享受高等教育阶段子女教育。

3.

我参加了学历(学位)教育,最后没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是否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答:参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按照实际受教育时间,享受每月400元的扣除。不考察最终是否取得证书,最多扣除48个月。

4.

如果我在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同时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如何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可以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全年共计4800元;在同年又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且符合扣除条件的,可按照36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但是,只能同时享受一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一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因此,对同时符合此类情形的纳税人,该年度可叠加享受两个扣除,当年其继续教育共计可扣除8400元(4800+3600)。

编辑:张思源

资料: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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