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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各位检察官的提醒,以前不懂法,看了这些小贴士我们才知道隐形眼镜是医疗器械,有许可证才能销售。”近日,某眼镜店的老板在闵行区检察院开展的“回头看”活动中感慨道。
大数据监督模型
精准打捞违法线索
近年来,隐形眼镜深受消费者欢迎,其中,各式各样好看的“美瞳”更是深受年轻人的青睐。然而当前“隐形眼镜”市场鱼龙混杂,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和风险。
2024年11月,借助最高检上线的医疗器械监督模型,闵行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发现辖区内眼镜店存在安全隐患。检察机关实地走访,对辖区学校周边门市、商场眼镜店等场所多家眼镜店,通过查验店铺资质证明、进货渠道、产品质量等有关情况进行现场排摸。
检察官很快注意到“精某眼镜”“世某眼镜”两家店铺存在问题。精某眼镜店的《营业执照》在门口醒目张贴,却独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隐形眼镜则像普通商品般摆放在抽屉内。而世某眼镜店的经营者则递来一张名片,“隐形眼镜需要预定,明天就能到”,语气轻松得像在推荐一款普通饰品。两家眼镜店都缺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查询平台亦查不到其经营资质。
“第三类医疗器械”——这个印在隐形眼镜包装盒上的字样,意味着它与心脏支架同等风险,需严格许可管理。“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其经营必须取得严格许可!”检察官的目光划过《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字字千钧。
检察建议为“视”界
安全按下“防护键”
无证销售意味着什么?是细菌感染的潜在温床,是角膜损伤的无形利刃,更是社会公共利益防线的失守。
“这类直接接触角膜的高风险产品却无证经营,实在是埋在消费者角膜上的定时炸弹!”公益检察官的案头卷宗里,细菌感染、角膜损伤的医学报告触目惊心。
2024年12月16日,一份带着法律温度的检察建议送达相关职能部门。这份文书不仅列出两家涉事店铺的违法事实,更援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划出红线: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必须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许可。
法律从不接受纸面整改,执法力量迅速响应。在“精某眼镜”柜台深处,近百盒隐形眼镜暴露于执法灯光下,无证经营的事实无可辩驳;而“世某眼镜”经彻底排查虽未发现实物,仍被严正警示:“未获许可,绝不可触碰三类医疗器械红线!”
从 “一纸建议”到“全域治理”
一场覆盖全区数十家眼镜店的排查随之展开,从商业中心到社区小店,经营资质、产品来源被逐一把脉,执法人员更将法律条文转化为经营者案头的经营小贴士,持续加强对经营企业的监管指导。
近日,检察官在前往涉事眼镜店,开展“回头看”工作,确认两家店铺已规范经营。“以前不懂法,看了这些小贴士我们才知道隐形眼镜是医疗器械,有许可证才能销售。”某眼镜店的老板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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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之光
让隐形眼镜安全问题不再“隐形”
以公益诉讼守护“睛”彩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