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目西路街道普善路毛家弄,有个悬在半空的“腰包”,让附近居民提心吊胆许久。近日,在天目西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努力下,这个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终于被拆除。
拆除前
这处违建“腰包”“藏身”于某园区建筑物外侧墙体与相邻住户建筑物外侧墙体的空隙间。违建者用彩钢板材搭建出约5平方米的空间,整个结构悬空在外,历经风吹日晒,表面锈迹斑驳,不仅随时可能因结构老化而引发安全事故,还像一道突兀的“疤痕”,破坏了房屋的整体美观。
面对这处违建,天目西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没有选择简单粗暴的强拆,而是上演了一场耐心细致、有理有据的执法。前期,执法队员多次上门,与当事人深入沟通,不厌其烦地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详细阐述违建对周边环境、邻里关系以及自身安全的诸多不良影响。
拆除后
在多次耐心沟通与普法教育后,执法队员依法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给予当事人自行整改的机会。最终,当事人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配合拆除了违建。
2025年,天目西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秉持“持续严控、高效治理”的理念,将拆除存量违建作为重点攻坚任务。此次“腰包”违建的顺利拆除,不仅是对城市空间的一次“大扫除”,更是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实守护。
天目西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织密监管网络,确保违法建设无处遁形,以高效、专业的行动,让城市在法治的轨道上稳健前行,让文明宜居成为天目西路街道最鲜明的底色。
普法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记者:陈洁
编辑:梁慧
资料:天目西路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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