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售卖电子烟的门店在减少;线上,“隐形”营销仍存,青少年能够通过网络购买电子烟!
6月4日,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控烟研究中心负责人郑频频教授发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实施效果评价报告”。
专家呼吁,电子烟管理需强化跨部门协同,全链条管控营销渗透,以社会共治守护公众健康,推动监管向更深层、更精准迈进。
2022年5月1日《电子烟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包括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电子烟产品、实施产品追溯制度、要求包装标注警语等在内的多项监管措施落地实行。
至2025年5月,该《办法》施行满3年。《办法》中重要条款的落实情况如何?电子烟门店的营销状况是否有改变?社交媒体是否有电子烟的营销信息?电子烟使用者的认知、行为有了怎样的变化?
郑频频研究团队在《办法》实施前后,分别对上海、成都两大城市热门商圈内的电子烟门店开展了观察研究。
结果显示,《办法》实施后,电子烟门店数量大幅度减少;当前门店中售卖的电子烟以国标产品为主,售卖调味电子烟的门店数量明显减少,《办法》对电子烟零售门店的监管效果已初步显现。另一方面,电子烟营销领域仍存在明显的监管漏洞。
尽管《办法》禁止线上销售电子烟,但九成以上门店设置微信号或闪送二维码,从而消费者可直接线上购买;虽然规定禁止销售调味电子烟,但当前仍有三分之一门店可买到调味电子烟烟弹,6%的门店销售零尼古丁调味电子烟产品;一半的门店通过在新国标产品上粘贴口味标签进行营销。
此外,线下门店的促销手段(折扣、买送同类产品等)显著增多。与此同时,对未成年人的销售限制和健康警示的执行力度仍显不足,设置对未成年人的销售限制的比例83%,设置健康警示的比例仅为17%。
社交媒体逐渐成为电子烟营销的另一个平台。研究团队以“电子烟”等相关词汇为关键词,采集小红书平台3000余条文本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发现,其中85%的电子烟相关笔记具有营销属性,且多使用隐形营销策略,包括情感营销、明星效应等,甚至宣传电子烟的“健康益处”。上述笔记中仅四分之一包含警示或限制信息,且多以纯文本形式呈现,警示作用十分有限。
团队还对2275名电子烟使用者开展了问卷调查。研究发现,《办法》实施后有21%的原使用者戒除电子烟,生活在全面无烟立法城市的电子烟使用者更可能戒除电子烟。电子烟持续使用者反映《办法》实施后,产品口味选择与购买渠道变少,这可能得益于政策对线下零售门店的监管措施,但也相应滋生了灰色市场的蓬勃发展。
电子烟使用者对《办法》等电子烟相关政策的态度出现分化:对包装采用健康警示和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的支持度较高,但对禁止网络销售和调味电子烟政策的支持度较低。
研究发现,电子烟使用者中普遍存在“国标的电子烟危害不大”“电子烟的设计和功能都比卷烟更有可玩性”“吸电子烟让我看上去更酷更时尚”等合理化信念,与电子烟门店及社交媒体的营销理念高度契合,反映电子烟多渠道营销活动对公众认知的潜在误导。
“很多人认为电子烟更加健康可以帮助戒烟,这种误解在短视频平台上不断强化,尤其是水果口味的电子烟,构成了强烈的心理暗示。”上海市学校卫生保健协会会长傅华教授认为,目前学校在开展电子烟相关的健康教育方面,缺乏家长和老师对电子烟的认知,这些都削弱了对电子烟的干预效果。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物质成瘾科主任杜江主任医师,上海政法学院法律与公共行政研究中心主任杨寅教授,北京大学社会化媒体研究中心项目主管耿引弟、项目助理谢云霏等专家也一致认为,需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管控调味电子烟的灰色交易和线上违规交易,坚决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加强对电子烟营销的全链条监管,避免其以“时尚”“娱乐”“减害”等标签向公众渗透;同时,强化社交媒体、产品包装等多渠道的可视化健康警示,通过科学传播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电子烟风险,树立健康价值观。
文字:白羽
图片由学校提供
编辑:芮德贵
校对:曹铒
责任编辑: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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