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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本市汛期为6月1日至9月30日。为进一步落实各级防汛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将各街道、乡镇防汛责任人名单通告如下:
市民服务热线:12345
市防汛指挥部汛期监督电话:52398560
上海市防汛指挥部
202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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