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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法官依法履职!上海一案例入选

转自:浦江天平 2025-05-19 21:19:09

编者按 

今年,中国法官协会、中国女法官协会继续与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联合开办“保障法官依法履职提升司法公信力”专栏,刊登全国法院依法惩处暴力阻碍执行、扰乱法庭秩序、侵犯法官人身安全和名誉权等行为的典型案事例。上海法院审理的“张某扰乱法庭秩序被行政拘留案”入选。

法官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是社会秩序的捍卫者。保障法官依法履职,事关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事关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需要全社会共同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事例的宣传、引导、警示作用,切实维护司法秩序和公信力,今年中国法官协会、中国女法官协会继续与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联合开办“保障法官依法履职提升司法公信力”专栏,刊登全国法院依法惩处暴力阻碍执行、扰乱法庭秩序、侵犯法官人身安全和名誉权等行为的典型案事例。通过典型案事例的宣传,彰显人民法院依法惩治不法行为、保障法官依法履职的鲜明态度,增强法官职业尊荣感、责任感、使命感,激励法官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张某扰乱法庭秩序被行政拘留

基本案情

2024年4月,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原告朱某诉被告张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判令张某依照双方离婚时一致确认的房产分割协议约定,支付房屋折价款45万元。判决后,张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张某以无能力给付为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2024年8月20日,因对判决结果不满,张某来到嘉定区法院南翔人民法庭,采取踢踹门禁、咆哮吵闹、阻碍车辆通行以及将未成年家属滞留在法庭等极端方式,严重扰乱人民法庭正常工作秩序,并扬言伤害法官。事件发生后,法庭迅速启动法官权益保障联合工作机制,派员增援现场稳控处置,确保人民法庭办公秩序。经对张某反复劝说无果后,法庭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处理结果

经批评教育后,张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悔过。因其行为扰乱人民法庭工作秩序,情节较重,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其处以五日拘留。

典型意义

良好的办案秩序、安全的工作环境是法官依法履职的重要保障。一切冲击干扰法庭秩序,妨碍审判工作正常运行的行为,都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本案中,人民法院迅速启动法官权益保障联合工作机制,公安机关坚决依法惩治张某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了法官依法履职,有力维护了法庭秩序和司法权威。

来源丨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综合处

责任编辑:张巧雨

编辑:付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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