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
#聋哑司机偷拍女乘客视频配文低俗#
#聋哑司机偷拍乘客被行拘#
话题冲上热搜,
引发关注及热议!
一网约车司机
偷拍和散布女乘客隐私
被行政拘留
5月9日,有一IP地址为上海的女子发帖称,自己在乘坐网约车时,被聋哑司机偷拍了在车内的视频,并被上传到某短视频平台,视频又被转载到另一平台获得了大量点赞。该女子的熟人发现后将该情况告知,女子这才知道自己在车内被录像。
女子称自己在乘车时知道是聋哑司机,还打赏了10元钱。“司机在车里除了公司的监控外,另外装了一个360度的监控。在某平台发布的两百多条视频全是女乘客的监控视频,配一些低俗的标题引人眼球。”
5月10日,记者查询网传该司机个人账号,发现该司机已清空自己账号的全部内容。
5月11日晚,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发布警情通报:一网约车司机因偷拍和散布他人隐私被行政拘留。经查,王某(男,33岁)从2025年3月起自行在网约车内安装偷拍设备,偷拍女性乘客视频,并配以低俗文字发布在网上用以引流吸粉,侵犯他人隐私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王某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民法典》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彬律师介绍,根据《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近年来,
相关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
泄露、散播他人隐私的事件
时有发生
↓↓↓
1
保安多次在个人号晒女性乘电梯监控
2024年7月21日,一位山西太原的网友在网上发布某小区多个监控视频,画面涉及多名年轻女性乘坐电梯和室外活动。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证实视频发布者为小区保安。7月23日,涉事保安已被物业公司开除。
2
江苏一森林防火队员值班时
违规拍摄监控并传播,被行拘
2023年10月初,江苏常熟虞山森林防火队员林某在值班期间,违规拍摄不雅监控画面并转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点击可查看大图)
社长提醒
利用工作便利窃取隐私,
触碰的不仅是职场“红线”,
更是法律“高压线”!
无论你身在哪个行业、何种岗位,
都应恪守职业道德,
切莫被一时 “流量” 蒙蔽双眼!
更多“劳”法师拍案
上班被猫撞飞,算工伤吗?
图片源自网络
申工社综合整理自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潇湘晨报、澎湃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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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王冰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