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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把办案过程“晒出来”!检察听证进社区

转自:上海检察 2025-05-09 10:45:54

来源 | 崇明检察

这是我第一次参加检察听证会,而且就在家门口!

检察官把办案过程“晒出来”,案件处理依据“亮出来”,让我们实实在在看到了透明公开的办案程序。

检察官对案件中外借银行卡引起的犯罪进行了释法,增强了我们识别“馅饼”和“陷阱”的能力。

在崇明区检察院“检察听证进社区”的现场,第一次在村里参加检察听证会的村民们纷纷表达活动感受。

日前,崇明区检察院就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至本区港西镇富民村召开公开听证,标志着区检察院与区委社会工作部联合开展的“检察听证进社区”专项行动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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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杨某轻信他人能够为其申请贷款的说辞,特意申办了两张银行卡,并从老家远赴异地,在与对方见面后,对方声称要为其银行卡“走流水”,杨某遂将本人银行卡号提供给对方。在收到上游犯罪被害人高某的8000元转账后,杨某又按照对方的要求“走流水”,将钱款转入本人支付宝,谁知在准备转账给对方支付宝时,却意外收到了无法转账的风险提示,此时杨某脑海中划过了以往接受过的“反诈”宣传小知识,怀疑这笔钱款可能“不干净”。但为了申请贷款,杨某选择了“睁只眼闭只眼”,最终还是将钱款取现后交给了对方。

杨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考虑到杨某犯罪情节较轻,系初犯偶犯,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真诚悔过,且补偿了上游犯罪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等规定,拟对杨某不起诉。与会的侦查人员、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等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相对不起诉的意见。

随后,检察官对前来参加旁听的村民开展现场普法,提醒大家不要轻信犯罪分子提供兼职机会或者许诺高额报酬等等说辞,一旦对方要求提供银行卡或者帮助转账、取款,就要立刻提高警觉,天上不会掉“馅饼”,但有可能会掉“陷阱”,对于诈骗分子虚构的一些紧急情况,要保持冷静,核实清楚,避免遭受财产损失,切莫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工具人”“受害者”。

检察听证进社区,是检察机关改变传统听证方式、主动贴近群众的一次创新尝试,是有效预防犯罪、增强法律宣传力度的有效抓手,更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共治”转变的生动实践。

下一步,崇明区检察院将积极回应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继续探索和完善这一工作模式,用心用情将检察听证打造成为检验高质效办案、传递“检察为民”司法温度的载体,通过解“法结”、化“心结”,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让法治精神在基层生根发芽,为构建社会治理大格局注入检察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