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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痛!大一女生输液后身亡,曾拔针自救!此药很常用!医生:这件事必须做→

转自:申工社 2025-05-06 17:35:22

近日,据媒体报道,

4月15日深夜,

湖北宜昌大一女生陶兰(化名)

因腹痛前往宜昌市

中心人民医院西陵院区就诊,

被诊断为肠胃炎,

输液后却陷入昏迷。

最终,

因过敏性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

于4月20日抢救无效离世。

就诊时曾询问

头孢是否需要皮试被拒

患者家属陶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陶兰今年大一,4月15日22时57分左右,其因腹痛和3名同学一起前往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西陵院区急诊内科就诊,医生曾询问是否有药物过敏,陶兰表示不清楚。此后,医生开具了包含注射用头孢曲松钠以及其他药物的处方。

家属称,陶兰的同学后来告知,陶兰曾询问医生,使用头孢是否需要皮试,医生回复不需要

“孩子第二袋(瓶)液体输的是头孢,4分钟就出现不适的症状。”陶先生告诉记者,其在派出所观看了医院内的监控视频。15日23时23分,陶兰在一楼治疗室走廊开始输液。16日0时35分许,护士给陶兰换药输上头孢后离开,陶兰在0时39分左右出现了身体不适,陪同陶兰来看病的同学,此时有的去缴费有的去取单据,刚好都不在身边。

家属表示,他们在监控中看到,陶兰曾起身呼喊,但当时无医护人员在场,输液走廊里只有零星几位患者,随后陶兰拔针自救,0时41分左右,陶兰跪着晕倒在输液椅旁边。一名从旁边经过的男子发现异常后呼救,医护人员随即赶到现场救治。

4月16日凌晨,陶兰被转入ICU治疗。

家属提供的急诊病历显示,患者就诊前4小时余,出现腹痛、呕吐、腹泻症状,同时伴有发热、心慌表现。经门诊诊断为,腹痛、急性胃肠炎。既往存在左氧氟沙星过敏史。

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具相关治疗药物:

抗生素类使用注射用头孢曲松钠,每次静脉点滴 2g;

止痛药物选用盐酸曲马多注射液,每次肌肉注射100mg;

止吐与调节肠胃药物包括盐酸甲氧氯普胺注射液和间苯三酚注射液;

此外,还给予包含葡萄糖、生理盐水在内的基础输液及营养补充药物。

抢救病历记录显示,患者在输注头孢曲松钠过程中,突发意识丧失、口吐白沫症状。护士发现后迅速采取紧急措施,立即更换输液器及液体,给予吸氧及心电监测、予肾上腺素等。

4月20日,陶兰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证明显示:死亡原因为过敏性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

医院愿意支付补偿款

但不认为有过错

4月28日,陶先生向大河报《看见》记者表示,他认为是医院的疏忽导致了这场事故,因此,他希望医院除了补偿外还应该道歉。但双方在多次协商过程中,医院始终不同意道歉。

4月29日,记者联系到该医院医患关系科,工作人员对家属提出要求道歉的诉求表示拒绝。“医院是出于人道主义与患者家属调解,而不是认为我们存在过错。”

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工作人员称,医疗事故不以医院评价为准,也不以患者评价为准,需要做鉴定,但因医患双方均未申请相关鉴定,因此无从谈论对错与责任划分

陶先生称,家属没有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是因为医院已经承认孩子是因头孢过敏死亡,家属觉得事情很清楚,没有争议,只想让孩子早点下葬。而且事情发生后,家属和医院一直在协商,现在补偿金额已经谈妥。不过,虽然医院愿意支付补偿款,但始终不承认自己有过错。家属表示,他们想要的不只是补偿,更希望医院能诚恳道歉,给孩子一个交代。

医生:没有头孢菌素类药物

必须皮试的规定

但应在用药后的30分钟内监测

据看看新闻,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重症医学科居旻杰医生表示,国内外均没有必须进行头孢菌素类药物皮试的规定。

2021年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2021年版)的通知》,明确说明不推荐头孢菌素类药物常规皮试。但用药前,医生需要询问过敏史并记录。而且输液过程中需要密切观察出现过敏反应时及时救治。

首次用药,无论是否进行皮试,这件事必须做:在用药后的30分钟以内进行监测,观察患者是否出现皮疹、呼吸困难等过敏症状

申工社综合自大河报、新闻晨报、新闻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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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凌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