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补贴
将于今年6月底截止
请有购车需求的个人用户抓紧换购!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沪府办[2024]34号)、《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沪商规[2024]16号),进一步促内需提消费,让广大居民群众获得实惠确保出行交通安全,自2024年10月上海市启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以来,目前宝山区共上线103家销售门店(见附件一)。市商务委将持续更新参与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清单。
消费者可登录“上海商务”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进入政策实施服务平台,查看相关政策要求并选择参与政策实施活动的销售门店,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个人用户换购简要流程见附件二)。
该活动自2024年10月16日至2025年6月30日(含当日)结束,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车应当于购车之日起15日内在上海市公安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日期以非机动车号牌取得日期为准,提醒有购车需求的个人用户抓紧活动最后时机进行补贴换购。
附件一:宝山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门店
附件二:个人用户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简要流程
1.旧车交投至销售门店。个人用户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电动自行车旧车(含电池)及非机动车号牌,到政策实施销售门店,通过政策实施服务平台,进行实人认证,填写旧车登记信息,签署旧车交投及注销登记委托书。
2.销售门店核验资格。销售门店登录政策实施服务平台,核对个人用户身份信息、旧车登记信息,对旧车(含电池)及号牌予以回收。
3.出示云闪付、支付宝、微信二维码享受购车立减补贴。个人用户注册并登录服务机构(云闪付、支付宝、微信)应用程序(APP),出示付款码,购买新车。经核实符合条件的,销售门店在销售新车时直接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定额立减补贴500元,开具符合国家财政规定的车辆销售发票,发票的抬头为个人(需实名制)。
4.新车上牌。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车应当于购车之日起15日内,在本市公安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日期以非机动车号牌取得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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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思源
资料:区商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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