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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槌一响,“劳”有所获!这场巡回审判为劳动者撑起法律“保护伞”

转自:上海杨浦 2025-04-29 18:16:28

“双方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是否就续签达成合意?”“行政备案时是否经劳动者确认?”“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基数是多少?”长阳创谷园区的多功能厅里,一场特殊的巡回审判活动正在进行……

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助力用人单位不断提升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杨浦区人民法院)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二中院)、上海市杨浦区委社会工作部、上海市杨浦区司法局(以下简称杨浦区司法局)以及上海市杨浦区大桥街道综治中心共同举办了一场劳动争议案件巡回审判暨主题普法活动通过示范庭审、普法宣讲、法律咨询等多元形式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杨浦区人大代表、企业代表、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及社区居民等几十人参与此次活动。

01

聚焦劳动争议 现场化解纠纷

劳动者奚某于2022年7月25日入职上海某汽车公司,双方曾签订过一份实习合同,后双方签订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未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4年8月,奚某提起仲裁,要求上海某汽车公司支付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8月8日未签书面劳动合同期间二倍工资差额。仲裁裁决支持了奚某的请求。

上海某汽车公司不服裁决,诉至杨浦区人民法院,主张其与奚某的劳动合同通过单方操作行政登记备案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通过此种形式与奚某建立了劳动关系,故无需支付二倍工资差额。杨浦区人民法院对上海某汽车公司的诉请未予支持。

上海某汽车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巡回审判的庭审现场,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

用人单位坚持上诉请求,其表示,“我们已经在行政机关就劳动关系进行了备案登记,也一直认可劳动关系,而且向劳动者按期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并没有规避用人单位法定责任的主观故意。”

劳动者则告知法庭,“备案登记我根本就不清楚,也替代不了书面劳动合同,法律既然有规定,公司就应当遵守。”

“是否同意将仲裁纠纷一并纳入调解?”此外,在审理过程中,审判长上海二中院王国侠发现,除本案外,双方还有病假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多项争议仍在劳动仲裁中。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审判长和合议庭组成人员李珏、王秀岩现场组织调解。

最终,用人单位承诺一次性支付劳动者调解款共计8万元,双方当庭签署调解协议。

02

以案释法 提升法律认知

“书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企业都重要,可以说是企业与劳动者的双向保护盾。”庭审结束后,审判长上海二中院王国侠围绕书面劳动合同签订中的问题与大家进行了讨论。

从劳动合同如何与一般合同、劳务合同等作区分,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意义,再到劳动合同签订的常见误区……讲座内容丰富且通俗易懂,在场人员也听得聚精会神。

一位居民代表激动地说,“原来我对这块法律知识比较模糊,现在对劳动用工有了更清晰的认知!希望以后这种普法活动能更多些!”

随后的知识问答环节将现场氛围推向了高潮。据了解,活动中涉及到的问题既涵盖了变更劳动合同的形式、加班争议的举证责任,也包含了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等。来自上海二中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周喆对这些问题依次进行了解答,还对每个问题背后的法条作了解读。

03

提供专业服务 强化法治意识

巡回审判结束后,杨浦区人民法院联合杨浦区司法局共同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提供针对性、专业化的法律咨询服务,同时发放“杨杨说法”矛盾化解普法案例册、“案沪通”操作指南手册以及要素式诉状填写指导册等。

区人大代表、上海远洋运输有限公司海务监督员严平表示,巡回审判活动给企业和劳动者上了深刻一课,让更多人知晓劳动法律知识,了解规范用工的司法规则,庭审后的以案释法是一堂精准有效的普法课。

企业代表黄经理认为,当天的活动是一堂震撼心灵的“法治公开课”,依法用工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今后将提升法律意识,规范用工流程,创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据悉,此次“巡回审判+”活动是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二审终审司法机关下沉基层公开庭审的实践样本,也是基层法院作为街道综治中心入驻单位将司法服务精准对接综治中心的生动范式,展现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司法实践成果。

下一步,杨浦区委社会工作部将继续联合杨浦区人民法院深入推进巡回审判活动进社区、园区、校区、居民区,进一步拓展巡回审判的覆盖范围,为基层治理提供司法动能。

文字窦雨琪

编辑丨文茜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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