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胡是一家美妆公司的市场专员,由于下半年有几个大项目,因此公司安排了大部分员工在3月休年休假,其中也包括小胡,他在3月休完了他应休的5天年假。4月30日小胡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经协商,最终双方决定终止劳动关系。随后,公司表示,要用扣工资的方式扣回一部分年休假。公司的做法合法吗?
编辑:颉廉杰
资料: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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