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国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下文简称“《统计法》”),要求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加强统计监督,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健全统计标准和指标体系,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等。上海农商银行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修订金融统计管理办法,加强统计指标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数据质量管控体系,确保将新修改《统计法》落实到位。
一、组织学习研究新修改《统计法》
根据最新监管制度文件要求和统计制度培训内容,在内部进行研究、讨论与汇报,形成符合工作实际的金融统计要求,全行转发实现上下统一思想,确保新修改《统计法》落实到位。同时,通过开展内部转培训,确保全行对新修改《统计法》内容进行深度研究学习,提高业务人员、前端操作人员专业素养,重视数据质量问题,增强统计法治意识。
二、修订本行金融统计管理办法
为落实新修改《统计法》、确保监管统计报送职能明确、流程规范,根据金融统计制度的相关文件要求及本行统计报送管理工作实际,修订了金融统计报送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部室职责分工、业务规范流程和质量监控管理等要素,明晰数据质量的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流程;强化统计基础信息采集管理,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提高报表信息自动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加强严格的源头数据质量管控,强化防治金融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规定定期开展金融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细化统计信息共享机制,推进金融统计数据信息的充分共享和分析运用。
三、加强统计指标体系建设
新修改《统计法》指出:“推动统计台账电子化、数字化、标准化”。为建立数出同源、标准化的指标体系,搭建指标平台,在监管标准基础上,建立包含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在内的指标体系。通过梳理监管报送指标体系,明确指标定义、实现指标溯源,构建监管报送配套管理机制。当前上海农商银行已参照监管报送体系建立了三棵基础指标树,后续将继续推进监管报表指标化并丰富指标树,实现指标口径版本管理,逐步实现监管报送指标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计算和统一服务,提升统计报送效率。
四、强化数据质量管控体系
不断完善“源头预防-监控检查-评价考核”的数据质量闭环管理机制,依托“质量检核、质量提升、质量报告、质量检查、质量考评”五大抓手,持续提升监管报送数据质量。一是建立“事前、事中、事后”三层数据质量管控体系,搭建数据质量检核规则库。二是建立“日常+专项”提升机制,以问题驱动治理。日常依托数据管理平台收集和跟踪数据质量问题,重点加强源头管理。三是以问题数据明细报告为基础,跟踪问题解决进展,分析背后的深层次管理原因;定期向高层汇报数据质量管理情况,发布提级扩面报告。四是以“现场+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数据质量检查,提出数据质量管理工作改进建议并全行发文通报。五是每年修订发布数据质量考评方案,加强数据质量考评宣贯,对承担本行数据质量管理、监管报送职责的总行部室和分支行的数据质量工作进行考评,结果纳入年度内控评价和绩效考核中。
上海农商银行以新修订《统计法》为契机,通过健全统计制度、加强指标体系、强化质量管控三大举措推进落地实施,夯实数据治理基础,推动统计工作向更高质量、更高效率迈进。后续,上海农商银行将进一步加大对数据治理相关国家政策、监管要求的贯彻落实,同时积极响应做好“数字金融”大文章指导要求,以数据标准为基础,数据质量为核心、数据应用为目标,在数据治理领域继续探索前行,构建全面覆盖、持续有效的数据治理体系。
供稿:上海农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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