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打着快递站的幌子卖假烟,这团伙真“刑”!
一条假烟,竟牵出一个“挂羊头卖狗肉”的假快递站。
2024年,青海破获一起涉及22个省份、涉案金额逾两千万元的非法经营烟草案件,多名涉案人员被判刑。为了掩人耳目,该团伙明面上开快递站,暗地里却卖假烟。4月20日,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启动,青海警方公布了这起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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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站化身假烟集散窝点
这是警方在现场查获的部分待邮寄假烟。(西宁市城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供图)
2023年8月,西宁市民金某在短视频平台刷到一则“免税”卖香烟的广告,市场价700元1条的软中华“免税”售价仅200元,便动了低价抽好烟的心思,网购了两条用于日常消费。
当年9月,西宁市城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在排查相关案件线索时,找到了金某。根据金某提供的快递单号,警方继续追踪货物来源,对物流环节进行倒查。
警方侦查发现,与这批假烟相关的多笔订单手机尾号相同,且寄出方所在地统一。最终,警方锁定了一家位于广州市的快递站。这家快递站从外观看去平平无奇,可一旦夜幕降临,便热火朝天地干起假烟集散的勾当。
这个快递站的经营者是彭某某。2022年11月,彭某某接到一通电话,对方表示需要邮寄香烟,可按照高于市场价的每单30元支付费用。想到只寄几个快递就能捞一大笔钱,彭某某一口答应下来。“这买卖看似稳赚不赔,但我心里清楚,这种偷摸上门谈高价的生意肯定有问题。”他坦言。
尝到甜头后,彭某某开始利用积累的人脉,拉拢“同道中人”入伙。彭某某找到某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刘某某,告诉他自己要抽取10元的“好处费”,然后再以每单20元的价格将假烟寄送业务“承包”给他,每单至少有4到9元的提成。
蚊子腿再小也是肉。着急挣“快钱”的刘某某,在明确被告知邮寄物品是假烟的情况下,依然和彭某某一起,成批量将假烟贴上化妆品、衣物、特产的标识,以快递站为掩护进行邮寄。
随着调查不断深入,本案幕后的供货商也渐渐浮出水面。
几年前,福建漳州人王某某听朋友介绍,自己有销售假烟的路子,他只需找人接单、打包、运输,就能挣大钱。
警方通过追踪资金流向,顺藤摸瓜找到了这条“产业链”上负责钱款转移的便利店店主郭某某。
自此,一条售卖、运输、寄送的假烟销售链清晰浮现出来。青海、广东两地警方迅速行动,将王某某、王某某(女)、彭某某、郭某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城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24年12月,城北区人民法院认定:王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7万元;彭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郭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其他人员视犯罪情节轻重被判处有期徒刑或缓刑,两名涉案人员因犯罪情节较轻不予起诉。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假烟到假快递站,离谱的情节背后是贪欲作祟。商家要谨记:诚信是经营之本,歪门邪道得来的“快钱”终究不会长久;消费者也应知晓:虚荣之心要不得,切勿贪图便宜购买假冒伪劣名牌产品,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来源:新华社
责 编|袁 琳
审 核|徐连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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