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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上海宝山 2025-04-22 17:26:49

为进一步丰富馆藏资源,更好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作用,宝山区档案馆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各类档案资料。

●征集范围

1、红色档案资料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在各个历史时期在宝山形成和留存的,能够反映中国共产党历史或能突出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取得各项事业成就的,有纪念意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比如:重要党史人物、革命烈士、老红军、劳动模范等的书信、日记、手稿、证件等档案资料;反映宝山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事件、重大活动的文字、实物、声像等档案资料;荣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宝山先进集体或个人在工作和生活中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其他对宝山发展有重要历史意义和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2、地方特色档案资料

(1)反映各个历史时期,在宝山工作、学习、生活过,并有重要影响和贡献的历史名人、知名人物,在区域内活动时期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包括手稿、日记、书信、音像资料及实物等具有重要价值的档案资料。

(2)反映宝山地区地方历史、地域地貌、城市变迁、百姓生活、特色文化、地方民俗、名胜古迹等方面的老物件、老照片等档案资料。包括各类契约、证照、货币、票证、印章、商铺牌匾等;家规家训、家谱原件或复印件;其他具有历史性、价值性、参考性的重要档案资料。

(3)反映宝山区域发展、体现宝山地方特色的文学、书法、绘画、摄影等优秀艺术作品。

●征集时间

集中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6月底,此后转为常态化征集。

●征集说明

1、征集的档案资料内容应客观、真实并权属清晰,请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人物、时间、地点、事由等;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创、原件。如提供照片,应为未经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档案提供者对提供的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按照自愿的原则,采取无偿捐赠、暂借复制、寄存保管等多种方式进行征集。鼓励社会各界、团体和个人向宝山区档案馆无偿捐赠档案资料。对重要事件亲历者或其亲属等,可采取录制口述音视频方式征集。具体征集方式由持有人与档案馆进行协商决定。同时,欢迎向馆方提供征集线索。

3、凡经捐赠审核入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由宝山区档案馆负责妥善保管和向社会提供利用。区档案馆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对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可以通过举办展览展陈、出版编研成果等方式,加强征集档案利用宣传,并视情邀请捐赠者参加各类主题活动,共同提升档案文化传播力和影响力。

●联系方式

联系人:宝山区档案馆

           征集编研科胡老师

电话:021-66790278

地址:宝山区淞宝路104号

邮箱:bsdazbk@163.com


编辑:陆天宇

资料:今古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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