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上观号 > 绿色青浦 > 文章详情

示范区这份“一号司法建议”,有下文!

转自:绿色青浦 2025-04-20 08:51:26

示范区两区一县人民法院于去年12月首次联合提出《关于联合设立示范区生态环境司法协同保护基地的司法建议书》以来,在各方合力推动下,示范区生态环境司法协同保护基地已揭牌设立,首个生态修复项目已在示范区核心区域投入运作。详见↓

在跨省水域非法捕捞案件处理中,因规则差异可能会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发生跨省水污染案件后,由于水体流动,后续的修复需要统筹考虑……示范区两区一县人民法院在办理环境资源案件时,深入调查研究司法裁判标准不一、责任认定困难、执行协作不畅等系统性治理难题,进一步破除行政区划壁垒,打通司法数据共享,推动生态环境司法协同保护。

破题

“之前遇到跨域案件存在反复协调的问题,既然是同一片水域、同一片生态区,可以建立一套统一的协作机制。”

“是否可以建立‘环资协作中枢’,把两区一县的联络机制、数据平台、执法标准全部打通,让信息跑起来!”

“除了办好案件外,更要做好一体化治理的后半篇文章!”

在两区一县人民法院的一次环资审判座谈会上,法官们展开热烈讨论,最终提出了设立一个总基地,将现有分基地纳入其中的大胆畅想。

经过充分酝酿,2024年12月6日,青浦区人民法院、吴江区人民法院、嘉善县人民法院,首次联合向示范区内各区域一体化发展主管部门提出《关于联合设立示范区生态环境司法协同保护基地的司法建议书》。

织网

司法建议书提出联合设立具有标志性与辨识度的示范区生态环境司法协同保护总基地,以“1+N”模式整合两区一县资源,将两区一县既有的生态修复基地作为分基地纳入管理运行体系;建立示范区内各职能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机制和联络员机制,加强示范区跨域环资事宜沟通协作;整合拓展既有生态修复基地职能,作为示范区环境资源保护科普基地、宣传平台、司法行政协作渠道、绿色创新平台;设立生态文明建设展示馆,将示范区生态环境司法协同保护基地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展示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硕果

司法建议提出后,相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并迅速作出回复,明确支持两区一县人民法院联合设立示范区生态环境司法协同保护基地、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拓展既有生态修复基地的职能、谋划示范区生态文明主题展示区。

2024年12月30日,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人民法院司法协作工作推进会暨2024年年会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司法协同保护基地揭牌设立。

基地设立后不久,首个生态修复项目——稻田排水快速拦截净化项目已经在示范区核心区域投入运作。

90套稻田嵌入式折流净化装置覆盖桑基鱼塘,水流在折流板的引导下层层净化,总氮、总磷含量、固体悬浮物显著下降,鱼儿在净化后的水域活跃生长。曾经的养殖尾水难题,在科技助力下化为丰盈的收获。

来源:长三角示范声

编辑:沈逸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