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食堂的卫生清洁、食材准备、辅助烹饪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一)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本次招聘由上海市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即日起至2025年4月7日17:00。
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上海市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城桥镇滨洪路109号306室)。应聘者根据岗位要求有关资格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件、相关工作证明原件及《2025年上海市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报名表照片须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相关信息须规范准确填写,手机号码准确、畅通。(注意须本人在“承诺人”处手写签名)
根据报名情况,择期举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非在编用工实行劳务派遣方式。
享受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021-69615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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