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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必将花开

转自:浦江天平 2025-01-23 12:47:17

四月的乌鲁木齐,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来自全国各地的援疆干部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新疆高院)机关党委组织下,来到市郊进行植树活动。插种、铲土、压实、浇灌,汗滴雨下,杨斯空种下了一株海棠树,开启了他在疆的首个春天。

帮扶指导,

唯有深入基层才可事半功倍

“此类纠纷上海法院有发表过典型案例,我马上推给你们。”

“就这个问题我写过一篇文章,后来被采纳形成了类案裁判规则,我觉得这样处理比较好......”

在乌鲁木齐昆仑路19号一间不足十平米的办公室里,时常会看到一拨人围在一起进行案件讨论。而在他们中间的,正是上海法院系统首批柔性援疆干部之一的杨斯空,挂职新疆高院审监四庭副庭长。

新疆高院审监四庭主要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一二审及再审申请案件,并负责对全区建工案件的业务指导工作。房地产案件,尤其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历来是民商事审判中的“硬骨头”。该类案件专业性强、事实复杂、法律适用争议较大。新疆幅员辽阔,占全国土地面积的六分之一,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持续投入,新疆各地出现的建工纠纷也呈现出大幅增长的趋势。

“我们今年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抓好全区建工案件的审判质效。”审监四庭庭长吐尔逊江·买买提同志对杨斯空嘱咐道。于是,在庭领导的带领下,杨斯空先后走访了塔城地区两级法院、乌苏市法院、哈密地区两级法院、阿克苏地区中院、吐鲁番地区中院、乌市中院及其辖区基层法院开展实地调研工作

而每次调研的“重头戏”,便是各地州法院将各自审判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摆在杨斯空面前,让他给点上海的“先进经验”。最终每次调研都会以杨斯空进行现场“授课答疑”的方式而结束。

杨斯空体悟到,除了一些个案具体问题之外,各地州法院对于类案在实践中的问题是具有共性的,只有一次次深入调研,找到症结所在,切实提高审判质效。

统一类案裁判标准,

就是做好源头治理工作

“这起再审改判案件,又是关于工程款利息起算问题的,这已经是今年提审的第三起了,不如我们写个案例把这个问题统一一下吧?”在与合议庭评议案件时,联想起上海法院发布典型案例的做法,杨斯空在审监四庭吐尔逊江庭长的建议和支持下,决定尝试一下。

于是,小伙伴们一起对全疆近三年的建工案件进行统计及梳理,分析案件特点及审理难点,同时向各地州法院征集优秀案例并从中筛选出较为典型的法律适用争议问题,对建工案件常见纠纷类型提出适法意见。

在听取自治区住建厅的意见后,经过数月的拟稿及大小十余次的修订,最终通过了新疆高院审委会审议,成为新疆高院首部建工案件审判白皮书,也是全区法院建工案件的审判指引。

与此同时,杨斯空还多次参与乌鲁木齐市中院疑难问题研讨会,就相关条线的法律适用难点问题召集全市三级法院法官充分讨论,形成了房屋租赁、房屋买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物业服务合同等多部会议纪要,对部分法律适用争议问题形成倾向性意见并下发至全市基层法院。

杨斯空觉得,只有类案的裁判标准统一了,法官办案有思路了,就一定会发挥判决的指引功能,使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预期合理化,服判息诉率才会提高,这正是法院的担当。

观摩庭审,

一场别开生面的交流互动

新疆地域辽阔,南北疆之间的距离相当于跨越内地数个省份,各地州之间相距数百甚至上千公里,风土人情等也有差异,对地州法院的对下指导如何才能做实做好呢?

“就去当地搞一场观摩庭审吧!”在庭领导的支持下,杨斯空作为审判长,与庭内另两位副庭长组成合议庭,就三起建工合同纠纷二审案件,分别赴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中院开展庭审观摩

由于诉讼标的较大,诉讼参与人也较多,法律关系复杂,三场庭审均持续了四个小时左右。但在现场旁听的各地州三级法院领导和员额法官,始终精神抖擞,认真投入地记着笔记。

在庭审后的交流座谈中,许多同志都笑着说,“没想到自治区高院会均由庭领导组成合议庭的‘审判天团’来开庭,这种零距离的教学课我们真是太需要啦!”“高院选派优秀法官主持观摩庭,手把手、面对面向我们传授审判经验,开展座谈评析,这样的对下指导我们欢迎!”

回到乌鲁木齐后,自治区高院领导对于观摩庭的效果予以了充分肯定,并将此机制在全院各条线进行推广。

乌鲁木齐的十月,秋高气爽,博格达峰银装素裹,巍峨挺立。杨斯空也结束了其一年的援疆之旅。海棠花,寓意着美好和希望。杨斯空坚信,他种下的海棠一定会在这片土地上生根发芽、茁壮成长,开出一朵朵绚烂的花朵。

来源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干部处

责任编辑:蒋梦娴

编辑:左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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