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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刷单炒信”说不,共筑诚信消费新风尚丨以案说法

转自:上海市消保委 2024-12-09 11:05:11

网购的时候,你是否也遇到过“刷单”的情况?商家雇佣专业团队或“刷手”,在电商平台上进行虚假购买和评价,以此提高商品销量和店铺信誉。这些“刷手”可能通过模拟真实消费者的行为,完成购买、收货、评价等流程,但实际上并未真正消费或使用商品。这些看似平常的消费互动,实则是“刷好评、刷销量、刷数据”的表现,它们已经悄然在消费领域泛滥,很多消费者不禁想问,这样的“刷单炒信”行为合法吗?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同时,今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也针对此问题作出了进一步的细化规定,经营者应当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相关信息,不得通过虚构经营者资质、资格或者所获荣誉,虚构商品或者服务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篡改、编造、隐匿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刷单炒信”是基于虚假交易获得收益的不法行为,造成不良的网络竞争环境,同时也损害了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市场秩序。《条例》这一规定维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为打击“刷单炒信”行为提供了有力依据。

消保委提醒

在此,我们呼吁经营者建立正确的价值观,营造诚信互利的消费环境。同时,我们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享受消费便利的同时,应保持理性与警惕,不轻易被虚假好评所迷惑,在做出消费决策前,应多方面了解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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