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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上课!法治副校长“未”你而来

转自:浦江天平 2024-09-16 21: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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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用,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崇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闻波以上海市崇明中学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赴该校开展题为“法护成长,‘典’亮青春”的法治讲座,结合鲜活具体的案例为同学们介绍了《民法典》及亮点规定。高一年级40余名学生在演播室现场参加讲座,全校1200余名学生观看全程录播。

什么是《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谢闻波从学习《民法典》的必要性引入,通过介绍民法与宪法的关系、与刑法的区别,诠释了《民法典》的重要意义。“《民法典》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于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明确规定,体现了对人民权利的充分保障,是‘新时代人民权利宣言书’。”

什么是《民法典》中的“人”?

“6岁的小明,用妈妈的手机看直播,一时冲动给主播打赏了1万元,父母知道后,是否可以追回?”“13岁的小明可以独立实施哪些行为?为什么?”……在对《民法典》有了初步认识的基础上,谢闻波通过一个个提问与现场同学交流互动,在“一问一答”中详细讲解了《民法典》对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以及在具体案例中如何认定。他说,“从法条到裁判结果,实际上还有很长的距离,需要法官抽丝剥茧、毫无遗漏地查明案件事实,再运用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准确地分析、适用法律,最终得出正确的裁判结果。”

《民法典》与日常生活

有什么样的联系?

《民法典》分为7编,共有1260个条文,不仅涵盖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也对日常生活产生着深远的影响。“刚才提到的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四条两个条款被称为‘好人条款’,是《民法典》对于‘该不该扶、要不要救’等社会关注问题的积极回应。”谢闻波结合一个个生动具体的案例,介绍了人格权、“好人条款”“自甘风险”“好意同乘”等亮点规定,希望同学们,“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用《民法典》等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断养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习惯。”

听完讲座,同学们纷纷表示,不仅学习了法律规定,了解规定背后的价值衡平和立法智慧,更增长了学习《民法典》、学习法律的兴趣。

截至目前,崇明区人民法院已形成了一支以“党组班子牵头+庭室领导主力+业务骨干参与”为主要特征,总人数超过50人的法治副校长队伍,实现对崇明三岛,全区32所中学、24所小学的100%全覆盖。这个开学季,崇明区人民法院法治副校长们纷纷走进校园,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民法典》、网络安全等主题,为同学们送上形式多样、生动有趣的“普法大餐”。

来源丨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

责任编辑:张巧雨、牛心兰

编辑:孙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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