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
职务:副秘书长
所在仲裁机构:上海仲裁委员会
主要业务领域:国际贸易与投资、商事仲裁、合同法
个人简介:
陈建博士,上海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兼任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ICCA)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观察委员会12人成员之一、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国际仲裁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对外经贸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国际贸易仲裁首席专家。
已在国际国内多家头部仲裁机构作为首席仲裁员和独任仲裁员等使用中文和英文审理200余件合同争议案件;作为域名争议解决专家裁决了50多件域名争议案件。
曾于2023年1月至2024年7月在司法部筹建中国仲裁协会专班工作;曾任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专职常务副秘书长4年多;曾任中国贸仲委仲裁业务处处长及裁决书核阅小组成员等近20年;在美国仲裁协会总部观摩国际仲裁1年;参加了为期2年的国际商会亚洲国际仲裁学院高级研修班。
著有《“股东代表仲裁”法律制度的是与非》《论仲裁员在市场经济中的定位》等近30篇论文;2016年成为国际法律信息服务巨头律商联讯内网的专栏作者。
近10次作为专家代表中国参加联合国仲裁工作会议;100余次在国际国内专业会议和培训课程上发表专题演讲。
在您长期仲裁工作中,体会最深的是什么?对职业生涯影响深远的是什么?
1、仲裁是仲裁人不断积累、积累教训、在教训中成长、成熟的过程。
2、仲裁程序固然重要,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有其独特的价值和意义。但總是离开实体法谈仲裁则可能是舍本逐末。仲裁实践中,没有不与实体纠纷挂钩的仲裁。仲裁中經常要面对各种专业问题和行业问题。
3、仲裁人也需要跨角色的沟通和共情能力。仲裁员、仲裁代理人、当事人、证人等互相之间的差别、差距、区别,在个人身上应该融为一体,包容并蓄。
4、高效、公正,应该是仲裁不断追求的目标,应该体现在每个案件的每个步骤和阶段中,把服务当事人和经济发展寓于具体仲裁程序過程中言行和仲裁文书中。
作为中国仲裁法学会的专家,您如何评价中国仲裁制度在过去几年中的主要变化?结合国际仲裁的最新趋势和中国的实际情况,您认为中国仲裁制度未来的发展方向是什么?
我国仲裁制度非常年轻,充满活力,处于快速成长和发展期。自1950年代开启涉外机构仲裁以来,1987年加入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1994年出台单行仲裁法,1998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规定使涉外仲裁成为所有仲裁机构的业务内容,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自贸区的正式文件宣告临时仲裁在华夏大地迎来春天,近期的《上海市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及配套规定为临时仲裁的发展进一步夯实了基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今年发布的《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为国际贸易和国际航运数据进出口和数据仲裁亮起了绿灯。期待仲裁法修法在全国人大层面完成后将有更多利好仲裁的具体制度和机制供给,将会进一步促进我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健康稳步发展。
在全球化趋势和跨国争议日益增加的背景下,您认为仲裁机构应如何提升自身的国际竞争力和适应性?
仲裁机构提升国际竞争力和适应性,根本落脚点在提升在业界的信任度和美誉度。这既需要良好的仲裁法治环境等外部因素发力,更需要自己不断强化内功。首先是强劲的内生发展动力在决策层通透无遗,执行层团队具有无缝对接和落实决策层重大决策的智慧、资源、手段和举措。其次,国际竞争力的建设和提升需要置身国际竞争的生态中,不管是仲裁员队伍还是秘书工作队伍,都需要在国际竞争意识、胸怀、知识结构、驾驭能力、得力举措中发挥作用,经过历练,满载仲裁机构的理念、使命和具体任务。再次是仲裁规则的明文规定和具体实际适用机制应该动态地充满活力地切实满足当事人和仲裁员不断上升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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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上海仲裁协会
编 辑|冯小瑜
校 核|张卓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