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十二届上海市委五次全会关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重大任务部署,今天(8月20日),恰逢建院六周年之际,上海金融法院召开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协同机制(以下简称协同机制)联席会议,组织第二批协同成员单位会签机制规则,并开展专题会商研讨。上海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红致欢迎辞,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竺常贇,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晓镍出席并致辞。

去年3月,上海金融法院在全国率先建立协同机制(点击查看详情),首批10家金融监管部门、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参与规则会签,共同构建金融市场协同善治新格局。
会议通报,一年多来,各成员单位坚持协同理念,强化重大案件协同处理的示范效应,着力保持金融裁判规则与监管政策协调一致,推动金融市场风险联防共治;坚持问题导向,以司法建议指明问题与对策,通过数字赋能风险防治,推动金融风险信息联通共享;筑牢规则底座,突出协同案例的示范效应,践行金融市场案例测试机制,推动金融案例规则树立共认;服务国家战略,坚持理论研究与执法实践良性互动,聚焦市场需求与法治供给精准匹配,推动金融法治问题会商共研;坚持以人为本,深化党建业务联建联学、专业人才交流共育,推动金融法治人才联培共育。
会上,第二批协同成员单位共同签署了《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协同机制规则》,目前公安、检察、审判、监管、自律管理“五位一体”的协同体系初步建立,协同“朋友圈”的多元化、系统性和标识度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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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红表示,希望协同机制继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加强刑、民、行立体追责,严厉打击金融市场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推动金融司法裁判和监管执法标准衔接,助力金融市场规则统一;进一步强化金融重大风险联防共治,规范金融守正创新,为上海进一步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开放贡献力量。
竺常贇指出,协同成员单位要深刻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以更高站位、更强担当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深刻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以法治理念、法治方式维护金融高水平安全。深刻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方法,以整体思维、系统观念推动金融治理高标准协同。
林晓镍指出,希望各方进一步深化机制建设,扩大协同范围、强化协同力度,持续拓展协同功能;进一步聚焦协同重点,依法规范金融活动,持续提升协同效能;进一步深化数字改革,加强数据互联互通,持续强化协同动能,为金融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强法治合力。

会议围绕“金融基础设施开放创新中的司法需求和风险预防”主题进行专题研讨。来自上海市委政法委、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19家协同单位的有关同志以及上海市政协委员、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代表等60余人参加会议。
六张图了解协同机制运行成效






来源丨上海金融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金融审判庭
文字:赵丹阳
摄影:陈伟
海报:黄琼华
责任编辑:郭燕
编辑:马雯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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