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崇明检察
某日,刘某在某大型生鲜超市选购商品时,将几袋冷冻海鲜放入购物车,随后到蔬菜区域一边对蔬菜挑挑拣拣,一边偷偷将冷冻海鲜藏入随身携带的购物袋中,熟练又紧张地到自助结算区域结算了一袋生姜后,径直离开。
晚上,超市在盘点清货时发现,一个月的时间里,多个品类的商品数量存在出入,于是便调阅了近一个月的监控。发现刘某已经通过故意漏扫、拿多付少的方式,在该超市实施了多次盗窃,超市立刻将证据移交警方处理。
然而,检察官在办案时通过走访调查发现,刘某的案件并非个例,该店近几个月已经多次发生过类似的盗窃案件了。
“连续多发的盗窃案件暴露出涉案超市存在安全隐患和被盗风险,这也是我们检察机关应当关注的社会治理红区。”承办检察官表示:“不法行为人或因法律意识淡薄、或出于‘贪小便宜’偷拿也不会被发现的侥幸心理实施盗窃,严重侵害了商家和消费者之间建立的信任关系。”
通过调查检察官发现,超市中被盗的商品主要是价格相对较低的水果、生鲜、零食类的物品,单次盗窃金额一般达不到盗窃罪追诉的标准,但由于行为人盗窃次数较多,严重侵害了超市的合法财产权益,影响超市的正常经营秩序。
更让人扼腕的是,多数盗窃者并非家庭极度困难、衣食无着,大多数是在第一次故意或者不经意遗漏扫码后发现了自助结账漏洞,工作人员也未予以阻止,让行为人有了可乘之机,他出于贪小便宜和认为不会被发现的侥幸心理多次“故技重施”,直至慢慢堕入犯罪的深渊。
为更好帮助超市预防被盗风险,检察官经深入调查研究后,从事前警示预防、事中结算监管、事后盘点处置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检察建议,致力于推动“超市盗”诉源治理,为超市有序运营保驾护航。涉案被盗超市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采纳全部建议并予以整改落实,认真排查店内监控盲区,落实常态化库存盘点工作,增设巡逻及监管人员,张贴防盗警示海报,并同步将落实情况进行了反馈。

检/察/官/提/醒
勿以恶小而为之,不扫码结账将商品“拿走”是盗窃行为有可能被行政处罚,盗窃商品三次即可构成刑事犯罪,切莫抱有侥幸心理,以免触碰法律红线。
下一步,崇明区检察院将持续关注“超市盗”等轻微刑事案件的办案与社会治理工作,助力解决盗窃背后的社会治理难题,切实为企业支招,预防减少该类犯罪发生,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同时,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