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该如何命名?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民政部《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对三类社会组织名称管理作出了统一规定。最近,资深民政干部老陆也接到了准备申请成立社会组织的小伙伴们关于名称的咨询,那就一起来看看吧↓
陆老师您好!我正在申请成立一家社会组织,但是还没有想好名称,请问社会组织的命名有什么要求吗?
您好!社会组织名称受法律保护,每个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只能登记一个名称。同时,社会组织的名称有明确规定,必须准确反映其特征,具有显著识别性。其中,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会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公益目的相一致。
社会组织的名称要含有哪些要素?
社会团体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行(事)业领域或者会员组成、组织形式依次构成。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事)业领域、组织形式依次构成。
什么是字号?有什么具体要求吗?
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汉字组成,不得使用语句和句群,且应当与行(事)业领域显著区分。县级以上地方行政区划名称(专名或者简称)、行(事)业领域不得作为字号,但具有其他含义且可以明确识别的除外。
人名可以作为字号吗?
人名使用要慎重。社会组织名称使用自然人姓名的,该自然人不得具有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社会团体名称一般不以自然人姓名命名,确有需要的,仅限于在科技、文化、卫生、教育、艺术领域内有重大贡献、在国内国际享有盛誉的杰出人物。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以自然人姓名作为字号的,需经该自然人同意。使用已故名人的姓名作为字号的,该名人应当是在相关公益领域内有重大贡献、在国内国际享有盛誉的杰出人物。
什么是组织形式?不同社会组织的组织形式应该如何表述?
社会组织名称应当规范标明其组织形式。举例子来说,社会团体名称应当以“协会”“商会”“学会”“研究会”“促进会”“联合会”等字样结束。基金会名称应当以“基金会”字样结束。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应当以“学校”“大学”“学院”“医院”“中心”“院”“园”“所”“馆”“站”“社”等字样结束。结束字样中不得含有“总”“连锁”“集团”等。
我如果要在区里登记成立社会组织,行政区划名称需要详细到区吗?能不能不加区呢?
这是不可以的,社会组织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名称应当是社会组织住所地的县级以上地方行政区划名称。市辖区名称在社会组织名称中使用时,应当同时冠以其所属的设区的市的行政区划名称。所以,如果您在区里成立社会组织,名称中是需要加上区的。
在本市申请成立的社会组织,名称里面能加“中华”吗?
不可以哦,根据《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社会组织名称中间含有“中国”“全国”“中华”“国际”“世界”等字词的,该字词应当是行(事)业领域限定语,并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因此,在本市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名称不能直接将“中华”单独作为字号使用。
社会组织的名称里可以含英文吗?
这么说吧,社会组织名称不得有下列情形,包括: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违背公序良俗或者可能有其他不良影响;含有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可能使公众受骗或者产生误解;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因此,社会组织的名称里不能使用英文。
老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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