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打铁必须自身硬。8月7日,南京市纪委监委在微信公众号“钟山清风”发布南京市纪检监察干部“五条禁令”。
一、严禁违规吃喝
不得违规饮酒、酗酒和酒后参与公务活动,出入私人会所、内部食堂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纪检监察干部之间违规相互吃请。
二、严禁不当交往
不得为企业老板站台撑腰、居间斡旋,借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钱款、房屋、车辆等贵重物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严禁跑风漏气
不得随意谈论、透露工作信息和相关情况,违规打听案情,私下接触检举控告对象、问题线索涉及对象、审查调查对象及其关联人员。
四、严禁说情干预
不得干预插手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执纪执法、司法活动和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
五、严禁言行失范
不得口大气粗、颐指气使,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有损害纪检监察机关形象的不当言行。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顾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