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案件调处,对患者一方来说是个大难题。路途远,需请假,何况身体还经常带着伤病。
自今年开始,嘉定区医调委向患者方当事人郑重承诺,只需打一个电话口述纠纷,邮寄证据材料,承办调解员记录并整理案情之后,经与院方电话核实,通过“面谈”转为“电联”。案件调处结束后,承办调解员将调解结果通过电话通知医患双方,征得当事双方同意后,医患双方可以自行选择到调委会签订调解协议书或者医患双方自行签署协议书(医调委记录备案)。
这些举措既能减少患方当事人往返奔波,同时还加快医患纠纷处理的承转速度。
吴女士就是上述工作举措的受益者。她于2023年4月因锁骨骨折在嘉定某医院医治,术后3个月患者骨折X线复查,发现固定钢板断裂,但主治医生未引起注意。
2023年9月吴女士感觉手术部位开始疼痛,再次前往院内复查,发现原骨折端已明显错位,随后转院至上海某三甲医院治疗。
2023年12月吴女士向医调委提交调解申请,要求嘉定某医院就延误诊治赔偿其在上海三甲医院的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陪护费)、精神损失费共计5万元。
区医调委立即启动快速纠纷调处机制,这起原本需要漫长耗时的案件,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得到圆满解决。
来 源|嘉定区司法局
编 辑|冯小瑜
校 核|卜泓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