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区内的一家餐厅拖欠员工工资,引发餐厅员工的集体讨薪。在外滩司法所接到通报后,及时派员前往餐厅了解情况。
“马上就要春节了,我们都要回乡过年的,总不能让我们两手空空回去吧……”不少员工一见司法所工作人员就诉起苦来。原来,餐厅因经营不善,已经拖欠了三十位员工一个月的工资,共计35万元。员工多次追讨,老板要么不见,要么说没钱。
面对劳动者讨薪难题,外滩司法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决定启动“三所联动”调解机制,联合外滩治安派出所和赞为律师事务所,共同化解劳动争议纠纷。

在调解会议上,外滩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认真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对当事人开展释法说理。“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作人员明确向餐厅法定代表人指出,员工要求获取正常的工资收入,属于合法合理的诉求,餐厅拖欠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履行支付工资的法律义务,否则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同时,工作人员还从情理的角度指出,在餐厅发生欠薪后,员工出于自力救济的目的,也曾尝试继续维持餐厅的正常运营,通过营业收入折抵工资的方式回收一部分资金,但最终还是未凑齐员工的薪水总额,员工也是尽力了。而春节前能否拿到工资,是影响外来务工人员能否正常回家过年的重要因素,是他们的头等大事,希望餐厅能体谅员工的心情,克服困难在年前发放工资。
最终,在外滩司法所、外滩治安派出所和赞为律师事务所相关工作人员对餐厅负责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多次调解下,餐厅法定代表人与员工达成协议,于2月5日完全付清拖欠员工的工资。

记者 / 邹嘉
编辑 / 樊陆佳
图片 /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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