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上观号 > 上海静安 > 文章详情

整治群租乱象,还居民安居环境

转自:上海静安 2024-01-02 14:08:30

元旦假期前,天目西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清理整治了光复路安丰小区内两处存在安全隐患的群租房屋。

据了解,为强化辖区出租屋租赁市场规范化管理,消除“群租房”带来的冬季安全隐患,近期,天目西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街道平安办的牵头下,联合派出所、房办等多部门,对住宅小区内的群租乱象开展了专项整治查处行动并鼓励居民对小区内的群租现象进行投诉举报,从而全力保障市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街道执法队员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在接到居民有关光复路安丰小区存在群租情况的举报后,即深入小区进行排摸梳理。经查,小区内2处房屋总计摆放了许多高低床,并对外向许多人出租,存在严重的扰民问题和安全隐患。

对此,执法队员立即向群租房房东、租户发放了《自行整改通知书》,告知相关法律法规,指出了违规群租带来的治安、消防隐患、扰民等问题,要求尽快自行整改。对于逾期未整改的,执法人员于日前进行了集中整治,共拆除群租房屋内高低床23张,并出动大卡车装运后进行了销毁,以达到威慑、整治效果。

普法小贴士

《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出租住房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三)以原始设计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改建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

(四)厨房、卫生间、阳台、贮藏室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于居住;

(五)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和人均居住面积符合本市相关规定。

禁止违反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将住房用于群租。

《条例》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出租住房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由区房屋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