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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上海清算所(以下简称上清所)在违约处置过程中,存在头寸分割不合理、询价次数不合理……”
“不同意申请人提出的请求。”“相关违约处置规则在制定过程中已充分征询清算会员意见……”

这天,上海金融法院第一法庭内座无虚席,一起案件正在开庭审理。审判席上,1名“首席审理员”、2名“审理员”,以及2名院外专家参与的“豪华阵容”,彰显出这场庭审的不同寻常。
事实上,这是一起未发生的案件。
法院为何要审理一起未发生的案件?这一案件为何还备受关注,甚至最终成为中国首案入选“全球中央对手方协会年度案例”?
这要从上海金融法院在全国首创的金融市场案例测试机制开始说起……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助推金融强国建设;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
上海是全球要素最齐备、规模最庞大、基础设施最完善的金融市场之一。当前,上海正着力打造国际金融中心升级版,过程中必然伴随着金融创新和风险。
“传统纠纷解决思路,已经很难满足金融市场创新发展的需要。”上海财经大学教授郝振江指出。
如何加大金融开放力度,在防范金融风险的同时,推进金融市场高质量改革创新,金融司法的服务保障不可或缺。
上海金融法院在广泛调研中发现,金融创新发展开放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源自法律评价结果不明朗。
“为进一步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加大金融改革开放力度,为金融市场主体提供更加明确的规则预期,作为全国首家金融专门法院,在司法服务保障机制上要有创新。”上海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红在该院出台服务保障临港新片区15项举措新闻发布会上首次提出建立案例测试机制。

之后,上海金融法院成立了工作专班,深入调研金融领域创新开放的前沿问题,学习借鉴全球最佳金融司法经验,多次召开专家论证会,多方征求意见,出台并发布《金融市场案例测试机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发布后,备受社会关注,并陆续收到数个申请。
上清所联合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法国兴业银行(中国)向金融法院递交测试案例启动申请书,申请就中央对手清算业务违约处置场景中的前沿重大法律问题进行案例测试,成为了上海金融法院受理的首起测试案例。
“整个市场都在翘首期盼的行业创新终于落地了。”对测试首案的影响力,身在行业内的上清所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倪骥烨很有感知度。
上清所位列全球两大外汇中央对手清算业务机构之一,作为国家级金融基础设施,被形象地比作是金融市场的一把“伞”。巨大市场规模之下,守住风险底线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为什么选择上清所中央对手方清算业务作为首发案例?“目前我国尚无关于中央对手方清算的专门立法,司法实务中也存有空白地带。”该案首席审理员、原上海金融法院副院长肖凯道出个中缘由。“规则不确定,带来风险不确定和难以评判,就导致国内外投资者不敢参与交易,影响我国金融市场的制度型开放和创新发展。”
而这也恰恰符合上海金融法院建立案例测试机制的初衷:对可能发生的潜在金融纠纷提供法律风险测试,提供更加明确的规则预期。

画面切回金融市场案例测试全国首案庭审现场。

法庭电子屏幕上,一系列专业证据逐一示证,测试案例申请人机构A与被申请人上清所展开了充分答辩。
“审理庭现总结本案两大争议焦点:上清所相关规则对机构A是否发生效力;本案违约处置过程是否具有合理性……”审理庭采取争点审理模式,双方当事人代理律师结合本案事实,围绕相关法律条文、司法实务,对比借鉴国际规则、域外判例,展开多轮辩论,充分进行诉答互动。
最终,审理庭认定,上清所违约处置规则具有法律约束力,具体处置行为并无不合理之处,对机构产生法律效力。
在该案审理员之一、上海金融法院综合审判二庭庭长符望看来,这就相当于是对上清所这一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违约处置规则和行为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法律风险“体检”。
“上清所作为中央对手清算机构,制定具体的金融衍生品违约处置规则以及在具体情况下形成处置方案,涉及到金融市场的稳定以及交易相对方的利益。”“案件的审理对金融基础设施完善其规则有重要意义。”符望说。
“测试结果虽不同于司法裁判,没有既判力,但却能够为动态金融创新提供更有回应性的规则供给,打破新型金融业务因缺乏明确规则而纠纷频出的困境。”上海金融法院副院长林晓镍表示。
这起涉上海清算所中央对手清算业务违约处置测试案例,也成为全国首个金融市场案例测试机制建立后的首次生动实践。

如果说,测试案例首案的审理是一次“体检”,那公开宣告的司法意见便是“治未病”的“良方”。
“司法意见要经得起市场认可、法律逻辑的双重检验,而且要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也能站得住脚。”审理庭成员之一的童蕾法官说。
最终,今年2月,这份多达140多页、7万余字,耗时数月凝结各方脑力成果的司法意见书被相关部门和机构积极采纳,为我国金融监管优化贡献了司法智慧。
在获得司法支持保障之后,今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 5月,上海清算所的内地香港互换通项目顺利推出。
在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段厚省眼里,案例测试机制更大的现实意义在于:避免和预防金融交易产生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减少诉讼量。
“我们希望通过司法意见书的方式,帮助金融市场主体弥补相关风险漏洞,完善金融交易流程,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实现测试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林晓镍表示。
案例测试机制这一上海金融法院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主动跨前一步参与金融治理的司法保障新场景,也受到金融市场主体、国内外专家学者等社会各界高度赞扬。
测试机制获得上海市政府颁发的金融创新成果二等奖,测试首案成为中国首个入选“全球中央对手方协会年度案例”的案例。

全球中央对手方协会评价:“此次案例测试提升了中国金融基础设施规则的法律确定性,有利于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有利于保障中国金融市场制度型开放。”
“该机制将判例和成文法成功结合,通过测试审理,稳定了市场主体预期,为金融开放创新提供了司法保障,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兼上海市分行行长金鹏辉表示。
“下一步,上海金融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完善和运用案例测试机制,发挥好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区位优势和全国首家金融专门法院的司法优势,以金融审判高质量发展推动金融强国建设,以金融审判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赵红表示。
来源丨上海金融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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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凤、周婧、董佳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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