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最高检联合司法部、全国律协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12月1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推进会,通报本市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晶出席。部分市人大代表、律师代表受邀参加。

刘晶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提高认识站位,切实增强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政治自觉,用更加规范的司法提升监督办案“硬实力”。要依法能动履职,持续巩固提升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成效,进一步推进《十条意见》一体落实。要深化检律协作,积极构建更加良性互动的新时代检律关系,同向发力,共同做好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检律协作工作。
“制度上墙”不是目的,“落地生效”才是根本。
上海市检察院结合地方实际,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会签了《贯彻落实〈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的实施意见》,对建立沟通协调工作机制、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阅卷权、会见权,依法听取律师意见,规范办理阻碍律师执业权利监督案件,提升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水平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落实。下一步,上海检察机关将主动对标《十条意见》及本市实施意见要求,强化理念共识、优化工作机制、实化监督质效,推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落实到执法司法的日常各环节。

推进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检察官马晓敏就《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作专题辅导报告,详细解读了新制度背景下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新内容新要求。






闵行、静安区检察院交流本院落实本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的实施意见》相关情况。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本条线落实落细《十条意见》提出要求。




市人大代表、市司法局相关职能部门和市律协负责人围绕落实《十条意见》,加强认罪认罚环节律师参与,进一步畅通律师和检察官沟通渠道,建构常态化沟通平台,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方面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