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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火烧了5户人家,法官坐不住了……

转自:浦江天平 2023-11-29 10:52:44



“这里之前乱拉的电线都已经清空了。”当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奉贤区人民法院)法官再次来到那起火灾事故的发生地,发现村里有了明显的变化:公共通道没有了杂物堵塞,私拉乱建的充电设施不复存在,家家户户都配备了灭火器,村容村貌也有了较大的改善……


一场火,烧了5户人家


今年7月的一天深夜22:30,位于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的街道上冷冷清清。来沪务工的李某夫妇刚下晚班,借着夜色,骑电瓶车回到出租屋。


睡梦中,窗外突然烟雾四起、火光冲天。当李某醒来时,火势已经蔓延到他们房间的床头柜。二人只能砸破房间内的窗户,跳到邻居家的屋顶。在其他租户的帮助下,二人得以逃生。这场火灾造成该院内停放的8辆电动自行车、雨棚烧毁严重,房屋主体建筑外墙及部分房间、走廊内放置的物品受火灾、烟熏、高温烘烤和水渍影响,并导致包括李某夫妇在内的5人受伤,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39万余元。


火灾现场


刚翻新不久的出租屋,怎么会半夜突然着火呢?原来是一楼的四轮电动车充电期间,电池箱着火,引燃了周围可燃物。


奉贤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电动车销售者、电池生产商和房东共同赔偿李某夫妇各项损失13万余元。


奉贤区人民法院奉城人民法庭(以下简称奉城人民法庭)注意到,辖区有很多宅基地房屋对外出租,电动车院内充电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个案子虽然判了,但类似的情况还是有可能再发生。如何守护好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我想在事前预防上,我们可以下点功夫。”作为该案的主审法官,盛庆在专业法官会议上讨论时谈了自己的感想。


事实上,火灾等安全事故频发只是农村出租房问题中的“冰山一角”。



以案释法,司法建议“开良方”


通过梳理辖区内因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纠纷案件,奉贤区人民法院整理了系列案件反映出的共性问题,包括电动车飞线充电、消防设施缺失、消防通道阻塞等,并向相关村委会制发了司法建议,建议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安全意识,完善消防设施,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村委会收到司法建议后,立即组织人员来奉城人民法庭探讨和商量。


“法官,你们提出的问题,正是我们现在头疼的。村里的租客越来越多,都在这附近上班,大部分还都骑电瓶车,在院内给电瓶车充电的现象很多啊,您给我们支支招。”村委会李书记愁眉苦脸。


“最重要的是,如何以村民和租客都能接受的方式,对农村房屋出租进行规范化管理。你们有没有考虑过制定《村民公约》来规范这个问题?”奉城人民法庭庭长林庆强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由点及面,村民公约“治未病”


“村规民约是我们村民集体意见的反映,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可以提高村民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又加强了村内租房、充电防火的安全管理,应该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受到启发后,李书记回村就跟村委干部们琢磨起这个思路。


这边,奉城人民法庭也配合村委会开展工作。林庆强带领部门同事们参与村里村规民约修改讨论会,为他们提供法律支持。



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奉城人民法庭干警至辖区内各个村居走访、调研,并针对农村宅基地房屋租赁的特点,结合审判实践中基层治理所暴露出的法律短板,联合各村委会制定了符合各村实际情况的“村民公约”:


“村民在出租宅基地房屋前,应当提前向村委会申请进行宅基地房屋适租性前置评价。”

“宅基地房屋出租应当符合宅基地房屋权属、安全管理、环境卫生、村容村貌、相邻关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单栋宅基地房屋中用于出租的房间,原则上不超过15间。”

“不得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设置充电设施、堵塞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



“村里和人民法院一起,共同给我们村民出谋划策,我们觉得心里很踏实。房子租出去可以挣点生活费,但安全问题也要引起重视。有村规民约在,以后出租房屋有参考,消防设施也在完善,我们心里更有底了。”村民老宋感慨。


长效保障,送法下乡“促疗效”


“村民公约”从制度上规范了农村宅基地房屋出租。但要确保村民遵守公约,做到从“有规可依”到“有规必依”,还需从根本上提高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为此,奉城人民法庭组织“奉法致和”普法讲师团零距离送法下乡,多角度法润民心。



“讲师团”成员由法庭的法官和法官助理组成,他们深入各基层村居,讲解房屋租赁、相邻关系、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知识和警示案例。群众们纷纷赶来听讲,并在讲座结束后踊跃发问:


“法官,如果租客在我房子里发生了意外我要承担责任吗?”

“我如果要把房子交给二房东出租,有什么要注意的问题?”

……


“讲师团”干警们一一回答大家的疑问,并在各个村居设立“法治驿站”咨询服务点,接受当地群众的日常咨询,回应他们的法律困惑,切实做到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加强沟通,定期回访“暖民心”


司法建议的落实如何?村民公约的效果怎样?带着这些疑问,法官对周边的村居进行了回访,再次来到发生地,法官明显感受到村容村貌得到了较大的改善,这也就是文章开头所描绘的场景。


“村民公约的制定和宣传规范了村里的房屋租赁,也提高了我们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以前不文明不规范的行为得到了纠正,真的要感谢人民法院对我们的支持和帮助!”村委会李书记激动地说。

下一步,奉贤区人民法院将在审判中提炼问题、开出司法建议、深入一线普法、定期沟通回访这四步工作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找准打通基层司法同社会治理相结合的“密钥”,绘就更多的时代新“枫”景。


法官心语



法官手里的案子就是社会问题的缩影,办好一件个案容易,但更重要的是通过一个个案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司法力量融入基层的社会治理。


案件审理中,我们经常会发现一些社会治理中的风险隐患。通过司法建议、普法宣传等方式向社会传递司法温度,并与基层组织协同并进,将纠纷防患于未然,让矛盾化解在基层,这是我们每个法院人的职责,也是我们的使命。


代表点评


张  静

上海市奉贤区人大代表,奉城镇奉城六居党支部书记、主任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司法建议是一项源于案件、又超越案件的治理之策,也是司法机关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方式。


本案通过案件审理发现了农村宅基地房屋出租存在的问题,以司法建议向相关单位提出解决方案并收到积极反馈,后续又与基层组织协作,制定“村民公约”,从制度上保障问题的解决,并开展相关法治宣传工作,打出了一整套诉源治理的“组合拳”,实现了“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诉源治理成效,为我们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借鉴。


来源丨上海奉贤区人民法院

文字:周宇翔、毛振亚

摄影:仲偲璟

责任编辑:蒋梦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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