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职业安全健康研究院)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人员 ,12月11日16:00前报名。
临床医师(6人)、临床检验(1人)、康复理疗技师(1人)、职业卫生工程专业人员(1人)、职业安全健康专业人员(4人)、分析测试人员(3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2.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条件。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指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体年龄以各岗位招聘条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