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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说”法丨行业协会违规收费,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出手整治收费乱象

转自:上海黄浦 2023-10-25 13:47:41

行业协会是一种民间性组织,是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它在协助政府、服务市场、沟通企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同时,它们也存在着强制或变相收取会费、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利用法定职责违规收费等乱象,这不仅蚕食企业的利润,也破坏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要想办许可证 培训费不可少

许氏兄弟原本是两位卡车司机。近两年,随着网购和物流业的发展,兄弟俩凭着自己的勤奋,赚了不少钱。于是,他们渐渐萌生了创业成立一家小型物流企业的想法。他们多方打听后得知,成立物流企业需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而企业申请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审批前置条件是某协会颁发的“交通安全员证书”。

当许氏兄弟向协会询问如何取得“交通安全员证书”时,协会工作人员明确告诉他们,要想考试,必须参加某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班,不然就没有考试的资格。“其实考试不难,只要交了500元培训费都能通过。”协会工作人员说。

面对协会工作人员的回答,兄弟俩心里泛起了嘀咕:“虽然500元,对于我们来说并不多。但也是我们辛苦挣来的。这样的‘培训费’合理吗?”带着这样的疑问,许氏兄弟来到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咨询。

市场监管出手 整治收费乱象

“这个明显的是乱收费,这钱你们不能交。”接到许氏兄弟的情况反映,黄浦区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某行业协会和相关培训机构进行调查。

很快,调查就有了结果。经查,2017年12月起,某行业协会在上海开展交通安全员考培工作。他们规定,学员单位不完成16学时的培训就无法参加考试,继而无法取得“安全员证书”。而这张证书是企业申请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同时,协会还与某咨询公司签署协议书,由某咨询公司向学员单位收取每人500元的培训费。双方约定:在扣除培训所需的场地和人员成本后,对剩余利润进行相应分成。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协会累计共开展了16期培训,获利人民币20.5万元。

最终,黄浦区市场监管局认定,某行业协会收取培训费的行为构成不正当价格行为。责令行业协会改正违法行为,同时,没收未退还违法所得205095元;并处罚款人民币205095元。

执法者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八)项“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

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市场一所副所长(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综合执法人才库成员) 苏尚理:

本案是市场监管系统整治行业协会乱收费现象的第一案。为后续持续推进涉企收费监管提供了可借鉴、可落地的经验做法。整个办案过程中,实现“执法”“普法”同频同现。通过案件办理将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治理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为持续深入推进营商环境的优化提供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