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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283元买了个“空包裹”?

转自:上海金山 2023-10-19 13:54:11

网购逐渐普及以后,不少人有这样的疑惑,一些销量很高、消费者评价不错的商品,买到手后竟然是“乏善可陈”。今天的案例或许能让我们明白其中的一些秘密。

【案情简介】

2023年9月5日,消费者刘女士致电区消保委寻求帮助。经了解,8月12日,她通过电商平台在某商户(工商注册登记显示为:上海碧图贸易有限公司)以283元购买了一套汽车脚垫,后发现商家发送的是空包裹,申请退款,遭到商家拒绝。无奈之下,向金山区消保委寻求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据刘女士称,她花了283元买了一套汽车脚垫,可收到的包裹很小很轻,打开发现是空的。向电商平台反映,却被告知已经签收并给予商家好评,故支持商家不予退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消保委工作人员介入后,商家拿出发货记录以及商户端物流信息,消费者给商户好评的记录。在消保委工作人员深入调查后,商家不得不承认,他们是通过第三方网络刷单平台进行了刷单活动,刷单过程中,刷单手可免费试用鞋架并领取佣金。商家向消保委工作人员提供了下单当天就转账给投诉人的转账记录,并表示同意向投诉人发出汽车脚垫及鞋架。

对于接受“刷单炒信”任务,配合商家进行虚假交易,给予虚假好评的方式获利,损害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消保委工作人员对投诉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将商家“刷单炒信”涉嫌违法经营的线索及时移送行政监管部门。

【案例评析】

当下网购已成为重要的购物方式,不少买家都是根据店家的销量和好评来判断商品好坏。与此同时,一条制造虚假交易量的刷单产业链也应运而生。刷单并非新现象,但屡屡严打之下仍未根绝。一些所谓试用网站名为试用,实为刷单,明明提供平台为商家招揽刷手刷单,对外却称是“0元购”。刷手想领取“试用品”,需完成平台指定的刷单任务,在电商平台先行垫付资金购买商品,完成搜索、收藏、加购、咨询客服、好评等一系列操作后,才能获得返额及佣金。相对应的刷单黑话,如:“走SK,用力帆,不可花信”,所谓“SK”就是试客,“用力帆”就是佣金立返,“不可花信”是不可用花呗和信用卡。

本案中,投诉人就是根据试用平台提示,在某电商平台找到发布试用商家的店铺,并按商家要求模拟真实购买过程完成如收藏、加购、与客服聊天等在内的一系列操作,最终下单,属于“拍A发B或拍A发空包”,在确认收货并给予商家好评后才能返还金额,并获取一定的奖励佣金。

刷单属于通过网络虚构交易的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反不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刷单行为既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又使刷单商家获得了不公平的竞争优势,损害其他同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影响电商经济的健康发展,对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造成负面影响。

对此,金山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网上选购商品时要留意商家资质和发货时间、快递物流等情况,尽量选择信誉等级较高、评价客观的正规电商。要查看商品详情,谨防刷单炒信,提防不法电商通过刷单炒信蒙骗消费者,还应主动拒绝一些试用平台提供的有偿刷单、刷好评等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通讯员 | 张炜

编辑 | 王曼(实习)

责编 | 潘婷 何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