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这本是老生常谈的事情。但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酒驾。近日,家住静安区某小区的苏某醉酒后驾驶小轿车,在小区内撞坏3辆汽车和3辆电动自行车。面对到场的民警,口口声声说,“叫了代驾、代驾走了”,“只是挪一下车位”。事实果真如此吗?

9月4日凌晨1点10分左右,静安公安分局彭浦镇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一辆白色轿车在小区内撞坏多辆车,一连串的撞击声惊动了小区居民和保安。民警接警后随即到场。

民警:“你喝酒了吗?”
肇事司机:“就没有,那个代驾带我回来的。”
民警:“代驾呢?”
肇事司机:“代驾走了呀。”
民警:“那你就不要动车啊。”
事发路段灯光较昏暗,这辆白色轿车就横在小区通道中央,车头左侧撞上路旁停靠的的一辆车,两车车头严重凹陷。撞击的惯性导致直接相撞的车旁的两辆车也被撞坏,同时还有非机动车轧倒。
“吹吹吹吹,好了可以了。”
“对不起,你喝酒了,210mg/100ml。”
民警当场查获肇事司机苏某,经呼气式酒精测试,苏某已涉嫌醉驾。后经检测,其血液酒精测试结果达224mg/100ml,远高于醉驾标准。

经查,9月3日晚,苏某应邀参加朋友聚餐,其间曾饮用多瓶啤酒后醉酒断片,当晚一共喝了多少酒她本人已无印象。据苏某交代,她在聚餐前未将车辆停放在小区规定的车位上,所以回到小区后还惦记要挪车位。当朋友送她回到小区后,她仍选择了去驾车挪车位,最终导致事故发生。“我回来的时候,我倒车到我想停的那个位置,我想明天上班方便,就是想调个头,就是这样子。”面对民警,苏某后悔不已。
苏某除了面临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不得重新申领外,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由于保险公司对醉驾引发的交通事故有权拒赔,苏某得自行承担数万元的车损赔偿。目前,肇事司机苏某因涉嫌危险驾驶已被静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通讯员:宋一江